“我以后遛狗时一定拴着绳子,有了粪便主动清理!”8月30日上午,我市某小区的冯先生找到执法人员,主动承认了错误,领回了被收缴的宠物犬。当天,市文明办、市公安局联合组织开展了不文明养犬集中整治行动,重点对遛狗不栓绳、宠物粪便不自清者予以收缴,并给与批评教育等相应处罚。
当天上午,我市路南区、路北区、高新区共出动200名公安城管执法人员,20辆执法车辆,深入多个社区,集中开展了不文明养犬集中整治行动,向群众发放文明养犬宣传单,并对遛狗不栓绳和宠物粪便不自清的群众依法予以处理。此项活动,已在我市各县(市)区同步展开,届时将在全市范围内建立规范文明养犬的常态化机制,为市民营造良好有序的生活环境。
市文明养犬办公室主任、市公安局城市管理警察大队大队长刘瑞岭介绍,目前我市遛狗不栓绳、狗粪污染环境者较多,群众投诉越来越多,这些现象直接影响了群众的安全和生活质量。为了进一步落实《唐山市文明养犬条例》,市公安局决定,从即日起,开展不文明养犬集中整治行动,对遛狗不栓绳和狗粪不自清者,坚决依法予以处理,并予以经济处罚,对阻碍执行公务者予以行政拘留。
由于年纪小、个头小,孩子无疑成为不文明养犬行为面前最弱势的群体。在紫金御苑小区,正在玩耍的两位小朋友说:“前两天,有一只大狗没有栓狗绳,把我俩吓坏了,当时挺害怕的。”“有一次我跟爸爸去上补习班,在电梯里看到一只狗狗小便,就在电梯里,挺不文明的。”
图为整治活动现场。
为此,《河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中对规范养犬行为方面做出了明文规定,《条例》指出“携犬出户不束犬链,携带导盲犬以外的犬只进入公共场所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由公安机关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处警告,并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唐山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也做了详细说明,《条例》第四十三和四十四条中明确规定了对“不及时清除携带犬只在公共场所产生的粪便等排泄物”和“携带犬只出户不束犬链”等行为的处罚措施,对“多次违反规定的,可以暂扣犬只,或者没收犬只,并由公安机关吊销养犬登记证。”《河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与《唐山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将同步于2019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
整治行动得到我市紫金御苑、冯大里等小区市民的称赞。市文明办督导组组长冯清和介绍,我市将逐渐建立文明养犬的长效机制,严格管控不文明行为。
据市卫生疾控部门统计,今年1到6月份,仅半年时间,我市接种的狂犬病疫苗总数达87000余支,被狗咬伤人员约18000余人。这意味着,我市平均每天就有近百人被狗咬伤,紧急接种狂犬疫苗,这个数字令人震惊。
为了加大对不文明养犬行为治理力度,拉近执法部门与群众之间的距离,我市公布各县(市)区公安局养犬工作公开咨询、举报电话,市民如果遇到不文明养犬行为,可拨打相关电话进行举报。
路南区公安分局电话:0315-2534398
路北区公安分局电话:0315-2812201
高新区公安分局电话:0315-3179201
开平区公安分局电话:0315-2535600
丰南区公安局电话:0315-2535098
丰润区公安局电话:0315-2534622
古冶区公安分局电话:0315-2535342
曹妃甸区公安局电话:0315-8787230
滦州市公安局电话:0315-2537523
迁安市公安局电话:0315-6697353
遵化市公安局电话:0315-6612270(文化路所)0315-6651859(华明路所)0315-6661110(西三里所)
玉田县公安局电话:0315-6183110
乐亭县公安局电话:0315-4629038 0315-4629017
滦南县公安局电话:0315-4122663(城关所)0315-4168441(西城区所)
迁西县公安局电话:0315-5612771 0315-5612264
海港区公安分局电话:0315-2914880 0315-2914972
芦台区公安分局电话:022-69388770
汉沽区公安分局电话:022-69218782
三岛公安分局电话:0315-2538640
东油公安分局电话:0315-8763110 0315-8765381
南湖公安分局电话:0315-2451110(世博园派出所)
机场公安分局电话:0315-253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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