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生态环境分局招聘20名劳务派遣人员,2019年9月10日至2019年9月17日报名~
高新区管委会
关于高新区生态环境分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为高新区生态环境分局招聘20名劳务派遣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面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拟招聘人员从事高新区生态环境分局环境管理、夜间环保巡查等工作。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年龄在18至35周岁(1983年9月10日至2001年9月10日出生),男性,户籍不限,专业为环境科学与工程类、新闻传播学类、计算机类、机械类、材料类、电气类、化学类、化工与制药类、自动化类和其他与环境保护相关的专业,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口齿清晰,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无纹身、传染疾病。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参加邪教组织活动的人员。
2.试用期(服务期)内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非应届毕业的全日制普通类高校在读学生;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报名方法
(一)报名时间:
2019年9月10日至2019年9月17日
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二)报名地点、咨询电话:
高新区人社局人事处(火炬大厦703房间) 电话:5776535
(三)报名方法:
1.需本人现场报名,报名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必须有户主页和本人页)、户口所在地村(居)委会出具的本人现实表现证明、毕业证书以及本人一寸彩色免冠近照1张(背面写清姓名)。以上均要求同时提供原件及复印件(户口页需将本人页和户主页复印到同一张A4纸上),退伍军人需提供相关证明。
2.现场填写《报名登记表》一份,报名人员须带齐以上证件,到报名点领取报名表并现场填写。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一律存档不再退回。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分为资格审查、面试、体检、综合考核、公示、组织培训、聘用等环节。
(一)资格审查。根据招聘条件在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报名。
(二)面试。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与人沟通以及协调处理问题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时间地点提前1天通知应聘者。面试分值100分,合格线60分,达不到合格线的即行淘汰。按照面试成绩排名顺序,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三)体检。按体检人数与聘用人数1:1的比例,依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人选空额,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体检费用自理。
(四)综合考核。由人社局和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及业务能力进行综合考核,因考核不合格出现的人选缺额,从体检合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五)公示。对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选在高新区管委会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组织培训。综合考核合格的人员由用人单位负责进行上岗前的业务培训。
(七)聘用。经考核、培训确定为合格的人员予以聘用。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负责办理聘用手续。
五、工资福利待遇
被聘用人员月工资1800元,值班补助每月180元,根据现实表现和工作业绩,每月核发绩效工资(400元以内),工龄工资20元/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养老、医疗、工伤和失业保险。
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9月10日 来源 高新区人社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