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1日,应急管理部网站发布2019年第18号公告称,根据《对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开展联合惩戒的实施办法》(安监总办〔2017〕49号)的规定,经审核,将唐山满旺矿山能源有限公司矿山分公司等90家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纳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现予公告。
唐山满旺矿山能源有限公司矿山分公司
【失信行为基本情况】2018年4月22日,丰润区露天矿山采矿作业过程中发生一起山体坍塌事故,造成3人死亡。唐山满旺矿山能源有限公司矿山分公司作为丰润区露天矿山采矿工程发包单位,在丰润区露天矿山因环境深度治理均处于停产整治期间,违法组织开采,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未履行安全生产准入手续,安全管理不到位,安全教育不到位。事故发生后唐山满旺矿山能源有限公司矿山分公司瞒报事故。
【纳入依据】符合《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开展联合惩戒的实施办法》(安监总办〔2017〕49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第二条第一款: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第六款:瞒报生产安全事故。
唐山市丰润区艳芹商贸有限公司
【失信行为基本情况】2018年4月22日,丰润区露天矿山采矿作业过程中发生一起山体坍塌事故,造成3人死亡。唐山市丰润区艳芹商贸有限公司作为丰润区露天矿山采矿工程承包单位,未编制安全设计,未履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手续,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违法开采,未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检查,未进行隐患排查,在环境深度整治停产期间,未经市级验收通过和市长办公会议审核同意擅自恢复生产。
【纳入依据】符合《实施办法》
第二条
第一款: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第二款:未按规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擅自开展生产经营建设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