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古冶公安分局、滦州市公安分局、迁西县公安分局破获多起起案件四名犯罪嫌疑人被刑拘简要案情110月11日,古冶公安分局刑侦大队接到受害人付某报案称,她被在某交友网站结识的齐姓男子以谈恋爱为名骗走50万元。此案引起分局领导的高度重视,下令刑侦大队全力侦破此案。一中队立即组织民警上案侦查。根据齐姓男子在某网站上留下的个人信息,在分局网安大队与市局有关部门的大力协助下,最终确定该男子真实身份为齐某。经过分析研判和细致走访,办案民警发现齐某多次在唐山市光明西里附近出现。获此信息,中队长带领抓捕民警进行多次蹲守,伺机抓捕,最终于11日2日晚10时许在光明西里小区内将齐某抓获归案。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齐某,39岁,系玉田县无业人员。他如实供述了其自2016年12月以来,在某网站上以有经济基础的离异妇女为目标,虚构“富二代”身份,以谈恋爱为名,谎称“自己开工厂”“买地”等理由,张口借钱,诈骗付某钱财,并且大肆挥霍的犯罪事实。另外,他还交代了另两起以同样手段的作案事实。2近日,滦州市公安局滦州派出所成功查处一起阻工案,违法人吉某龙(男,48岁,滦城街道办事处范庄人)、邢某云(女,45岁,滦城街道办事处范庄人)被依法处理。
10月30日中午13时许,吉某龙在自已的房子无任何房产手续的情况下,以房子被赤曹国道施工工地的进车车辆震裂要求赔偿为由,用四台车堵住该工地的两条进出道路,造成该工地十几台施工车辆无法进出,随后吉某龙的妻子邢某云来到现场,在吉某龙的指使下,拦截进出该工地的施工车辆,时间长达三个多小时。民警到达现场后,对二人进行了劝阻,但吉某龙、邢某云拒不配合警察的正常执法,随后将其强制传唤至滦州派出所。经询问,吉某龙、邢某云对自己阻碍赤曹国道施工工地车辆进出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违法人吉某龙、邢某云已被依法行政拘留。3近日,迁西县公安局经细致核查、全面取证,速破获一起涉案金额30余万元的诈骗案,刑事拘留1人。
10月份以来,洒河桥派出所先后接到赵某、杨某等6名群众报案称,其均被王某国以“为家中安装太阳能光伏发电设备”为名,骗取定金。专案组根据受骗群众提供的线索,精准研判,循线追踪,于10月30日将王某国(男,50岁,新庄子乡龙塘村人)在城关某出租房内抓获。经审讯,王某国交代:2016年,其成为保定英利因能股份有限公司代理,通过亲朋好友的社会关系,宣传“安装光伏发电设备,除可供自用外,还能将剩余电量出售,并可获得相应补贴”,销售安装光伏发电设备。2018年,其在收取赵某等6人定金共30余万元后,以公司无货及电力局不审批为由,拒为赵某等人安装太阳能发电板等设备,并更换手机号码及微信账号,以逃避赔偿责任。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国已被迁西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在进一步侦办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