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1月1日起,我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发放开始实行轮候制。为了使广大缴存职工和社会各界深入了解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轮候制,记者专访了市住房公积金的有关负责同志,对市民关心的问题予以解答。
贷款轮候制的含义
贷款轮候制是指在特定情况下,对符合条件的借款人先受理审核,再根据资金状况在一定期限内按照受理次序发放贷款的制度。
住房公积金的资金运营模式
住房公积金是通过个人缴存、单位补助的形式为职工长期积累的个人储金。
按照国家规定,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主要有两种方式,一种是职工在具有购房、建房、大修房屋等情况时可有条件提取,或在退休时一次兑付;另一种是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向职工提供政策性低息贷款,解决职工购房资金不足的问题。
住房公积金的资金使用首先满足职工提取,结余资金用于发放个人住房贷款。
互助性是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基本属性
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国家法律规定的重要的住房保障制度,具有强制性、互助性、保障性的特点。
其中,互助性是指住房公积金具有储备和融通的特性,可集中全社会职工的力量,把个人较少的钱集中起来,形成规模效应,通过所有职工互帮互助,达到提高或改善居住条件的目的。
按照国家规定,职工和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比例最低不得低于缴存基数的各5%,最高不得高于缴存基数的各12%。
目前,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的平均月缴存额为1076元,职工可申请贷款的额度最高为60万元,即每为一名职工发放60万元个人住房贷款,需要558名缴存职工缴存一个月的住房公积金积累在一起才能满足其资金使用需要。
我市住房公积金政策和资金运营状况
自2014年10月份以来,住建部等国家三部委就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率,支持缴存职工购买首套和改善型自住住房连续下发文件,进一步放宽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政策。为落实上级政策要求,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我市也制定了具体的落实政策和措施,对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进行了大幅度的调整和优化,主要有:
(一)放宽提取条件,简化提取手续。新增加了租房提取、偿还省内其他城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提取、低保提取等情形,并进一步简化提取手续,方便职工提取。
(二)降低贷款门槛,提高个人贷款可贷额度。申请公积金贷款对缴存时间的限制由一年缩短到6个月。贷款最高可贷额度由40万提高到60万;借款人还款能力不能满足贷款需求时,可申请增加共同还款人参与共同还款,进一步减轻低收入职工的住房消费负担。
新政策的全面落实,为职工住房消费提供了有力的资金支持,同时也提高了住房公积金的使用率。目前,我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总额、个人住房贷款总额、个人住房贷款余额、个人住房贷款使用率、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均位居全省第一位。
进入2018年,我市房地产市场继续呈现购销两旺的态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人数和额度剧增,住房公积金资金出现了流动性紧张。今年1-10月份,已提取住房公积金44.53亿元,同比增长9%;发放个人住房贷款55.21亿元,同比增长8.91%。为解决贷款资金不足问题,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尽最大努力满足职工购房贷款所需,但贷款资金不足问题未得到根本解决。
住房公积金的资源是有限的。在目前的体制政策框架内,住房公积金是以设区市为单位自求平衡的封闭运行模式,省内各地市间公积金尚不能统筹使用,融资渠道十分有限。面对日益严峻的资金供求矛盾,在确保公积金均衡可持续运行,保障职工提取的前提下,为最大限度地满足职工贷款需求,体现公平、公正原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当前的资金供求现状,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全面采取轮候放款措施,以便有序调控资金运行节奏,进一步维持好公积金流动性,持续发挥公积金住房保障作用。中心将根据资金状况,适时调整轮候时间,请贷款职工、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及社会各界等理解并支持轮候放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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