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通报查处的基层“微腐败”专项整治典型案例
唐山信息港 发表于:2019-11-28 00:44 复制链接 发表新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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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利民之事,丝发必兴;厉民之事,毫末必去”。今年6月份以来,唐山市委在全市部署开展了基层“微腐败”专项整治工作。唐山市纪委监委协调推动各级基层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紧密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以“群众满意”为核心,以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目标,以“走千家、访万户”调研监督和“6个清查专项行动”为抓手,聚焦基层“微腐败”,坚持问题导向,持续发力用力。

  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全市着力解决了一批群众身边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集中整治了一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基层“微腐败”问题,严肃查处了一批违规违纪的党员干部。截至10月底,累计挖掘群众身边突出问题、隐蔽性问题5746件,已推动解决4870件;累计发现违规违纪问题线索1181件,查处解决679件,处理党员干部605人,为群众争取合法利益1775.76万元。1至10月底,全市基层“微腐败”类信访量同比下降31%,其中7至10月底基层“微腐败”类信访量同比下降48.90%。现将第一批基层“微腐败”专项整治的典型案件和解决群众身边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的典型事例简要公布如下↓↓:

查处的基层“微腐败”专项整治典型案例(8起)

  1.滦南县城管局收费一中队队长王建文、收费二中队队长张福忠贪污问题。经查,王建文、张福忠两人在收取垃圾处理费过程中,编造付款人或付款金额,侵吞垃圾处理费。其中王建文单独或合伙侵吞滦南县中医院等9家单位垃圾处理费54笔共计25万余元,王建文实得款17万余元用于个人开支;张福忠单独或合伙侵吞滦南县教育局等7家单位垃圾处理费23笔共计21万余元,张福忠实得款13万余元用于个人开支。2019年7月,滦南县纪委分别给予王建文、张福忠开除党籍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

  2.迁西县三屯营镇西龙湾村原党支部书记孙建芹等人侵占集体资产等问题。经查,2008年5月、2011年3月迁西县三屯营镇西龙湾村党支部书记孙建芹、党支部委员董文平、党支部委员兼会计王书丽、村委会委员董秘先,先后两次职务侵占集体资产154.96万元;2011年1月,原村党支部副书记董延志、村委会主任董延会(群众)、原村委会委员张国民侵占村集体资金5.84万元。2019年7月,迁西县纪委监委给予孙建芹、董文平、王书丽、董秘先开除党籍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涉案金额随案移送;给予董延志、张国民留党察看二年处分,收缴违纪违法所得。收缴董延会违法所得1.28万元。

  3.遵化市建明镇社会事务办原负责人代宝和利用职务便利,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问题。经查,代宝和(群众)利用负责遵化市建明镇医疗救助、低保五保、危房改造以及慈善救助等事项申报及资金发放的职务便利,以收取跑办费用、打点关系、没有零钱、买烟抽等名义,通过索要、扣留等手段,多则1000元、2000元,少则三五元,从21个村的84名群众手中,累计索取好处费75笔、共计11.87万元。2019年8月,遵化市纪委给予代宝和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

  4.丰南区尖字沽乡原国土所科员李二刚在办理宅基地使用证过程中收受他人财物、不正确履职等问题。经查,2011年,李二刚在尖字沽乡国土所工作期间,用遗失补办的方式为张某(经营饭店)的亲戚许某、高某违规办理宅基地集体土地使用证。之后李二刚收受许某、高某通过张某送给的好处费1000元,张某还免去李二刚欠其饭费600元。李二刚还通过伪造宅基地清理发证存档卡片、在报刊上公开刊登遗失声明等手段,违规为张某某、王某某等多人违规办理宅基地集体土地使用证。2019年7月,丰南区纪委给予李二刚留党察看一年、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5.丰润区白官屯镇张家坟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张树清低价承包群众土地后高价转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经查,2010年3月,张树清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低价承租村民郭某承包地并高价转租给联通丰润公司建基站,从中赚取租金差价36916元,侵害了群众利益。2019年8月,丰润区纪委给予张树清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处分之前,已责成张树清将转租差价款36916元全额退还给了村民郭某)。

  6.滦州市九百户镇河新庄子村原村委会主任王希仲违反群众纪律,在危房改造工作中优亲厚友、不正确履职问题。经查,2011年,九百户镇河新庄子村按要求开展危房改造工作。时任村委会主任王希仲的亲哥哥王希臣(非贫困户)、时任村委报账员李宝银的妻弟王希增(非低保户),在未经村委会及村民代表大会评议、未经村级公示的情况下,由李宝银组建危房改造审批档案,经王希仲签名确认,同意将王希臣按其他贫困户、王希增按低保户上报。王希增、王希臣两户因此各得危房改造补贴款5000元。2019年6月,滦州市纪委给予王希仲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7.曹妃甸区柳赞镇二村党支部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张伯川违规占用河道从事营利性养殖问题。经查,2011年初,张伯川利用职务便利及影响,请托原唐海县水务局副局长史振民为其引荐,说服该局局长张庆平,以看护河道为由,由县水务局与张伯川违规签署河道看护养殖使用协议,无偿承包第二泄洪道10年。期间,张伯川因向捕捞贝类的村民收取费用而引发矛盾冲突,致使村民联名上访。2019年7月,曹妃甸区纪委分别给予张伯川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张庆平党内警告处分、史振民政务记过处分。责成曹妃甸水利局解除了协议。

  8.玉田县公安局鸦鸿桥治安分局局长蒙建华违规在企业接受宴请并收受辖区企业老板、村干部礼金问题。经查,2018年5月,因蒙建华夫妇生育二胎,蒙建华违规在企业接受辖区内部分企业老板和村干部的宴请,并收受辖区企业老板、村干部所送礼金28000元。2019年7月,玉田县纪委给予蒙建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解决群众身边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典型事例(8件)

  1.迁西县解决东莲花院乡西莲花院村电压负荷不足、影响群众生产生活问题。2019年7月21日,西莲花院村部分村民向入村开展“走千家、访万户”调研督导活动的工作人员反映,该村线路老旧、电压不稳,家用电器不能正常使用,给群众生活带来不便。问题交办后,东莲花院乡党委立即协调迁西县供电分公司组织人员进行实地勘察,合理安排施工工期,改造老旧线路、新增变压器、新装隔离刀闸,提高了供电可靠率。该项电改工程已于11月7日通电运行,解决了西莲花院村165户村民用电问题。

  2.丰南区解决小集镇宋三村村西养殖场承包费收缴困难问题。2019年9月9日,宋三村群众向入村开展“走千家、访万户”调研督导活动的工作人员反映,该村村西养殖场承包费多年来收缴困难。问题交办后,小集镇党委和宋三村党支部等基层党组织立即采取措施,组织追缴承包费,解决这一长期遗留问题。截至目前,已为该村集体挽回损失5.34万元,并对剩余2户拖欠户启动司法程序追缴。

  3.曹妃甸区解决柳赞镇、九农场群众往来城区不便问题。2019年10月初,曹妃甸区柳赞镇、九农场部分村民向入村开展“走千家、访万户”调研督导活动的“廉勤监督员”反映,往来城区的原有班车已被取消,原定开通的城区公交线路没能及时延伸到两场镇,导致两场镇群众往来城区十分不便。问题交办后,区住建局立即协调推进解决,并于10月25日将公交线路延伸至两场镇,解决了群众往来城区不便问题。

  4.滦州市解决茨榆坨镇西街村征地补偿款发放难问题。2017年以来,西街村就持续有部分村民反映该村上亿元征地补偿款没有及时发放,村民意见很大,更有一部分人长期上访。问题交办后,茨榆坨镇党委及时组建10人工作组下沉到西街村,对全村进行逐一走访,建立民情登记表,汇总分析。随后,该镇党委依据《村民组织法》组织召开村民大会,制定公开透明的工作方案,截至目前征地补偿款全部发放到群众手中,成功化解积蓄多年的矛盾。

  5.滦南县解决方各庄镇、姚王庄镇、坨里镇初中学校学生就餐难问题。2019年暑假开学后,部分学生及家长反映,三所学校有师生近1000人,但没有食堂,中午师生只能到校园周边的小摊点用饭,食品安全得不到保障,群众反映强烈。问题交办后,滦南县教育局立即结合有关部门调查研究,决定采用配餐模式为三所学校师生解决午餐难问题。“十一”放假期间经家长代表、教师代表组成的工作小组现场评比打分,从三家有配餐资质的公司中选定了一家公司。10月8日开学后,近1000名师生吃上实惠、营养的“放心餐”。

  6.遵化市解决文化路街道小区卫生脏乱差问题。2019年11月14日,文化路街道文茂社区部分居民反映,有住户在小区里养鸡养鸭、在道路两侧摆放泡沫箱子栽种蔬菜,造成小区卫生脏乱差,严重影响居民正常生活的问题。问题交办后,文化路街道党工委迅速组织人员深入到社区实地了解情况。经与当事人多次沟通,11月18日居民养殖的鸡鸭、摆放的泡沫箱子已经全部清理干净,小区卫生脏乱差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7.古冶区解决林西街道南工房社区23楼下水管道排污问题。2019年8月,有南工房社区居民反映,临街商铺的污水外溢造成的23楼便道污水横流,导致下水井常年渗水透水,每到冬天道路结冰,严重影响居民正常生活。问题交办后,林西街道党工委及南工房社区立即协调相关部门和沿街商户,对23楼下水管道进行了集中整治维修、全面疏通,解决了临街商铺污水外溢问题。近日,居民送来印有“心系百姓、为民解忧”的锦旗。

  8.丰润区解决一危房改造户新建房屋不能入住问题。2019年10月22日,白官屯镇危房改造户赵某反映,其新建房屋存在未及时接电、防盗门锁不能正常使用、窗户卡扣太紧,影响入住等问题。问题交办后,区住建局、白官屯镇党委立行立改,及时将存在问题整改到位,赵某喜迁新居。同时,丰润区纪委督促区扶贫办、区住建局举一反三,对19个乡镇 211个危房改造户开展“回头看”,进行全面排查,发现并整改问题6件。

  市纪委监委强调,“微腐败”问题损害群众切身利益,侵蚀党群干群关系,动摇党的执政根基。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基层干部要从中汲取教训,以案为鉴、以案为戒,坚决筑牢防范“微腐败”的思想防线、树牢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提升举措的针对性有效性,以“不忘初心”的使命担当,精准有力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全市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要求,强化主体责任,层层压实责任,抓住要点、直击要害,常态长效推进基层“微腐败”整治工作,真刀真枪解决群众身边的问题,切实整出清风、治出实效。

来源:唐山纪检监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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