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0日,唐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公布唐山市居民家庭过期失效药品定点回收药店名单的公告(唐市监药流2019年第4号)》。
公告显示,由药品经营企业自愿申报,经各县(市、区)、开发区、管理区局审查,确定400家零售连锁门店为唐山市居民家庭过期失效药品定点回收药店,具体内容如下:
唐山市居民家庭过期失效药品定点回收药店汇总表(2019年12月)
关于公布唐山市居民家庭过期失效药品定点回收药店名单的公告(唐市监药流2019年第4号) 由药品经营企业自愿申报,经各县(市、区)、开发区、管理区局审查,确定以下400家零售连锁门店为唐山市居民家庭过期失效药品定点回收药店,现予以公告。唐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2月30日
来源:中国唐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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