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5日,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发布消息《<唐山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经市政府15届第3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消息显示,1月12日上午《唐山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经市政府15届第3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如下:
《唐山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经市政府15届第3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1月12日上午,《唐山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经市政府15届第3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为规范我市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工作,解决全市住宅维修资金交存管理不规范、“使用难”等问题,局法规处、房屋物业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积极配合市司法局成立起草小组,依据《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建设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研究制定了《唐山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办法》共6章36条,主要包括:交存、使用、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内容。
《唐山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审议通过,为进一步规范我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工作,提升管理水平,充分发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保障民生的价值和功效,使人员群众享受到更加方便、快捷、高效的服务,提供了重要的制度保障。下一步,局法规处、房屋物业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将积极协调市司法局,按照立法程序尽快将《唐山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印发实施。
来源 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