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避免人群聚集,防止交叉传染,最大限度阻断疫情传播,有效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疫情防控期间加强红白喜事管理工作通告如下: 一、暂停办理一切喜事。城乡居民准备举办结婚、订婚、满月、周岁、乔迁、开业、店庆、寿诞等喜事的一律停办或延期。 二、操办丧事一律从简。即日起,全市所有殡葬服务机构一律暂停追悼会、遗体告别仪式等服务,备用1至2台专用殡仪车,严格按程序规范接运因感染新型冠状病毒的遗体,做好卫生消毒和职工保护工作。办理丧事,必须向村红白理事会或者居委会报告,简化治丧仪式,不得安排乐队,不得办丧事酒席;缩短办理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2天(含遗体火化、出殡时间);缩小治丧规模,原则上将参与人员限定在直系亲属。 三、暂停群体性宗族民俗活动。宗族活动如宗祠祭祀、家族修谱、新年祈福等集体宗族活动一律取消。赶集、庙会等民俗活动一律停止。 四、做好遗体处置工作。全市各医疗机构应积极配合殡葬管理(服务)部门加强对死亡病人遗体的管理,及时告知殡葬管理部门速将死亡病人遗体接送至殡仪馆,严格按照规范要求进行火化。 五、落实好防控责任。市相关部门应认真履职,各负其责。各县(市、区)应加强监管,对于因操办丧事,确需临时打开路障的,应及时协调调度,不能因路障设置导致人群聚集。村(居)“两委”要对本村(居)红白喜事进行登记备案和管控,明确操办负责人,并组织对参与操办人员逐一检测体温,对来自疫区人员和进行居家医学观察人员严禁参加。对遗体转运过程中的人员要加强监测筛查,如有发热等不适症状及时就诊。广大党员干部要以身作则,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做好身边亲友的思想引导和广大群众的解释疏导工作,广而告之,让大家都认识到,取消或延期举办婚丧嫁娶和各类群体聚集等活动并非人情淡薄,而是秉承“生命第一”的理念,对自己负责、对他人负责。 六、对于违反通告要求的,给予严肃追责问责。 本通告自1月30日18时起实施。 2020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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