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北区关于有奖举报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线索的通告
为有效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充分调动全社会力量参与防控工作,坚决打赢打好防控阻击战,路北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对积极反映举报有价值防控线索的居民予以奖励。现将具体事项公布如下:
第一条举报对象
1、凡2020年1月18日以来,从湖北来路北区人员和去过湖北后返回路北区人员,其本人及家属未向所在乡镇(街道)、村(社区)登记,并刻意隐瞒相关信息行为的人员。
2、凡2020年1月18日以来,途经湖北返回路北区人员,其本人及家属未向所在乡镇(街道)、村(社区)登记,并刻意隐瞒相关信息行为的人员。
3、凡密切接触过上述两类人员,其本人及家属未向所在乡镇(街道)、村(社区)登记,并刻意隐瞒相关信息行为的人员。
第二条举报方式
举报人可通过电话(座机:0315-3724797;手机:15176613212)举报,也可采取“网信路北”微信公众号进行举报。
第三条举报人须提供被举报对象姓名、现居住地址等相关情况
工作人员接到举报电话后,须询问清楚、登记在案、如实记录,并将举报线索第一时间反馈至相关乡镇(街道),进行调查核实并及时处置。
第四条严格为线索举报人保密,尊重举报人意愿可受理匿名举报
对恶意举报、诬陷他人的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五条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的,每条给予3000元奖励
多个举报人分别举报同一情形的,奖励第一举报人。
第六条本通告由路北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七条本通告自2020年2月2日起施行
路北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2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