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安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27号 关于实施村(居)出入从严管控的公告 全市广大人民群众:
防控疫情,人人有责。当前全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已到了最为关键的时刻,为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阻断疫情传播扩散渠道,全面落实群防群控措施,经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自2020年2月6日起,在全市范围实施村(居)出入管控。
一、严格控制村(居)民出入,除生病就医、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和在保障公共事业运行、群众生活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重要岗位上班外,原则上不得外出。确需出入的,必须逐人严格登记和测量体温。
二、对全市所有村(居)采取更加严管控措施,只保留一个出入口,其他通道全部关闭,各村(居)设置疫情检查点,实行24小时值班。所有本村(居)民凭本村(居)标识进出,非本村(居)民的外来车辆、人员一律不准进入。管控期间,全市每户家庭可指派1名家庭成员在做好防护措施的基础上,出门采购生活物资。
三、近16天外地来迁人员,须在1小时内向居住地村(居)报告,不主动申报,拒绝接受测温、医学观察等防控措施的,将依法追究责任。同时,房屋出租者必须落实出租管理主体责任。
四、所有党员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要发挥带头作用,管好自己、亲戚,带动朋友、邻里,协助村居工作人员劝导村(居)民按要求少出门、少上街、不串门、不聚集。
五、严禁人员聚集,严肃处理打牌、打麻将、跳广场舞、大操大办婚丧喜事等聚集活动,外出人员必须佩戴口罩。
六、村民、居民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第一时间向村委会、居委会报告,并及时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医。鼓励居民对身边发热不报告、不治疗的人员进行上报。
七、对拒不听从村(居)工作人员管理劝阻、聚众闹事或恶意破坏防控设施的,公安机关依法依规进行处置。凡发现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不服从管理,不听从劝阻,参与聚众闹事的,纪检监察机关一律严肃问责。
八、市直相关部门负责包联村(居)的机关干部,要切实履行好包联责任,会同镇乡、街道包村(居)干部和村“两委”干部(社区工作者),全力做好村(居)的管控工作。对于履职不到位的,市督导检查组将给予追究问责。
管控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通告。
迁安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2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