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2月13日新增8例确诊病例行程轨迹提示 根据河北省卫健委公布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2月13日0时至24时,唐山市新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8例。为了您的健康,根据《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现提醒同乘和同场地活动人员采取以下防护措施:
1.请同乘和同场地活动人员第一时间主动与所在地卫生健康部门联系,配合做好医学观察;若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及时到就近二级以上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2.同乘和同场地活动人员需立即按规定隔离观察,请佩戴口罩,避免与他人接触;同乘和同场地活动人员家人也需做好个人防护措施。
3.同乘和同场地活动人员外出就医须佩戴口罩,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往医院。
现将新增8例确诊病例行程轨迹公布如下:
第36例:女(系第30例病例之妻),42岁,迁安市人。1月26日曾在小石岭村亲戚家聚餐,27日至2月3日居家未外出,期间曾与亲戚在家中聚餐;4日曾到亲戚家串门;5日至7日居家隔离未外出;8日由救护车送至迁安市指定地点接受隔离医学观察。2月11日转运至迁安市传染病医院,13日确诊。
第37例:男,48岁,迁安市人。1月25日至2月2日期间,每日到小石岭村邻居家打牌;3日至10日居家未外出。2月10日晚由救护车送至迁安市传染病医院就诊,13日确诊。
第38例:女(系第29例病例之妻),66岁,迁安市人。1月24日与家人驾车到蔡园镇小石岭村老家,26日与家人驾车返回迁安市区,途中曾到杨店子镇一药店购药;30日与家人驾车到小石岭村,当晚因不适到首钢矿山医院就诊后,返回迁安市区;31日至2月2日居家未外出;3日至7日到小石岭村居家未外出;8日早因不适由救护车送至迁安市中医院就诊并留观;9日转运至迁安市指定地点接受隔离医学观察。2月11日,转运至迁安市传染病医院隔离治疗,13日确诊。
第39例:女(系第37例病例之妻),47岁,迁安市人。1月28日至2月3日期间,多次到小石岭村邻居家观看打牌,期间与第29例、第38例病例有接触;2月4日至11日居家隔离未外出。2月12日由救护车转运至迁安市传染病医院,13日确诊。
第40例:男(系第14例、第28例病例之孙并共同生活),11岁,迁安市人。1月27日至2月3日曾在沙河驿管庄子村内活动;3日晚与第28例病例一同由救护车转运至迁安市指定地点接受隔离医学观察。2月11日转运至迁安市传染病医院隔离治疗,13日确诊。
第41例:男,28岁,迁安市人,与第30例病例在同一钢厂工作。1月24日至2月10日在钢厂上班,休班期间,曾多次去亲戚、朋友家串门或打牌,10日因不适到天洋城小区某药店购药。2月11日到迁安市人民医院就诊,12日由救护车转运至迁安市传染病医院隔离治疗,13日确诊。
第42例:男,51岁,迁安市人,与第30例病例在同一钢厂工作。1月28日至2月7日除工作外未外出;2月8日独自骑电动车回蔡园镇北小店村,并于当日被送往迁安市指定地点接受隔离医学观察。2月11日由救护车转运至迁安市中医院就诊,13日确诊。
第43例:男,51岁,迁西县人。1月27日至2月12日在渔户寨乡擦都岭村活动未外出,期间与27、35例病例有密切接触;12日由救护车转运至迁西县指定地点接受隔离医学观察。2月13日转运至迁西县人民医院就诊,当日确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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