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通“互联网 不动产登记”业务的通告 唐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通“互联网 不动产登记业务”的通告 为最大限度的减少群众出入不动产登记大厅(政务服务大厅),避免人员聚集,阻断病毒传播途径,维护广大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我市在疫情防控特殊时期开通“互联网 不动产登记业务”(后附操作指南),以方便企业和广大群众办理不动产登记紧急业务。
在网上申办过程中如遇到注册、填报信息、上传等问题,可进行电话咨询。
附件:疫情防控期间互联网 不动产登记业务操作指南
各不动产登记中心咨询电话:
唐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路南区、路北区):0315-2806239
高新技术区不动产登记中心:0315-5776464
丰南区不动产登记中心:0315-8282462
丰润区不动产登记中心:0315-3212107
古冶区不动产登记中心:0315-5028582
海港区不动产登记中心:0315-2917950
汉沽区不动产登记中心:022-69214249
开平区不动产登记中心:0315-3377675
乐亭县不动产登记中心:0315-4622461
芦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022-69392985
滦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0315-4120069
滦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0315-5038892
迁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0315-5320278
迁西县不动产登记中心:0315-5081903
玉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0315-6115629
遵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0315-6610226
曹妃甸不动产登记中心:0315-8787054
国际旅游岛不动产登记中心:0315-4026362 唐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2月17日 附件:疫情防控期间互联网 不动产登记业务 操作指南 1、用户登录
(1)进入河北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www.hbzwfw.gov.cn/),或百度搜索“河北政务服务网”。右上角“用户中心”或者页面左上部,点击“登录”按钮,根据法人或个人选择登录类型,输入用户名、密码以及验证码,点击“立即登录”。若无账号,请先注册账号(注:不动产登记网上申请的登录用户须为实名认证用户)。 (2)用户登录成功后,在河北政务服务网的办事套餐中选择不动产登记类服务,进入“互联网 不动产登记”受理系统。 2、网上申请
(1)登记申请。在“互联网 不动产登记”受理系统的业务办理中选择登记申请。
(2)查看指南。找到所申报事项后,可先点击【办事指南】,了解办理该事项需要的申报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等信息,还可拨打本地登记部门咨询电话进行业务咨询。
(3)在线办理。点击相关申报事项“在线办理”,选择不动产所在的登记地区和登记原因,并仔细查看阅读须知。
(4)完善信息。点击【下一步】按钮后,跳转到到申报信息界面,在申报信息界面,请如实填写不动产登记的申报信息和填写联系人手机,方便及时获取办理进度信息,带★号字段为必填信息。
(5)上传材料。申请材料支持窗口提交、上传电子文件等多种方式。疫情防控期间不得选择【窗口提交】,选择【上传】,请提前准备电子文件并拷贝到计算机上。
(6)提交办件。填写完申报信息并完成上传所需材料后,点击“提交”。登记中心人员审核后,会以电话、短信等形式及时通知申请人缴费领证。请保持申请填写的联系方式畅通。
3、更(补)申请材料及信息
(1)用户中心。登记人员反馈更(补)信息后,申请人通过点击系统右上角【用户中心】下方的用户姓名,进入用户中心。
(2)撤销申请材料及信息。通过点击【我的申请】,选择相应申请事项进行【撤销】操作。
(3)修改申请材料及信息选择【我的草稿】,点击【业务编号】,对登记申请材料及信息进行更正或补充,申请信息更正补充完毕后重新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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