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省级专家组和市级医疗救治专家组的共同努力,在市定点收治医院(唐山市传染病医院)全体医护人员的精心治疗和护理下,2月18日12时许,唐山又有两例新冠肺炎患者符合出院标准,治愈出院。至此,唐山治愈新冠肺炎患者已达12例。
患者夏某,女性,33岁,唐山遵化市人,与父亲有密切接触(其父已于2月15日治愈出院)。本人于1月29日因身体不适,就诊于遵化市人民医院。根据患者流行病学史和临床表现,2月6日确诊为新冠肺炎病例,转入唐山市传染病医院进行救治。经过10多天的治疗,患者临床症状消失,影像明显好转,核酸两次阴性,检验结果正常,符合出院标准。
患者张某某,男性,67岁,唐山迁西县人,曾与武汉回来的人接触过,2月6日去迁西县医院隔离,2月8日核酸检测阳性,转入唐山市传染病医院进行隔离治疗,目前患者无发热,核酸两次阴性,检验结果正常,符合出院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