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4日当天迁西县公安局查处了19起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案件依法行政拘留16人,罚款3人
2月24日(农历二月初二),俗话说“二月二 龙抬头”,是民间敬龙祈雨、保佑丰收的日子,很多人会在这天放炮祈福。当日,迁西县公安局组织民警在辖区内开展统一清查行动,5时许,城关派出所民警巡逻至兴城镇某村时,发现路边两家店铺有人放起了鞭炮,民警立即上前制止,随后将二人传唤至派出所。此后,迁西县公安局又连续查处17起非法燃放烟花爆竹案件,抓获违法行为人刘某、杨某、赵某等17人。
经审讯,19名违法人员对自己非法燃放烟花爆竹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迁西县公安局对刘某、杨某、赵某等16名违法人员依法予以行政拘留,对高某等3人予以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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