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打赢蓝天保卫战,进一步巩固“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成效,我市开展2020年“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工作,印发《唐山市2020年“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坚持“打防结合以防为主、一案双查压实责任、动态清零严禁‘一刀切’”原则,综合采取有效有力措施,严防反弹回潮。
《方案》指出,各县(市、区)政府作为“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结合本辖区工业企业结构特点,对照上级有关规定,研究制定新发现“散乱污”企业的整改提升、整合搬迁、关停取缔的整治标准。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作为“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坚持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督战;分管负责同志作为“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坚持直接抓、具体抓、靠前指挥、现场督办。各相关职责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建立健全信息互通、数据共享机制,切实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局面。
针对“散乱污”企业“家庭化、作坊化、隐蔽化”的特点,畅通群众举报监督渠道,健全有奖举报制度,高效利用各部门信访举报热线、微信、微博、邮箱及其他举报平台,充分发挥广大人民群众对“散乱污”企业违规生产、违法排污的监督作用,有效提升打击效能。同时,利用电视、网络等媒体加大对“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的宣传力度,及时通报排查整改情况,公开曝光环境违法典型案例。
我市将以2020年“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工作为着力点,助力全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