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通知!迁安、迁西、路北、玉田等10地发布重要消息!
唐山信息港 发表于:2020-3-5 22:43 复制链接 看图 发表新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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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北区

唐山市路北区关于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聚集性活动实行举报的通告 为全面做好我区疫情防控工作,全力以赴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根据区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关于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严禁一切聚集性活动的通告》精神,在全区范围内严禁举办一切公众聚集性活动,鼓励居民对发现公众聚集性活动实行举报。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举报范围及内容(一)组织和参与聚集、聚餐、聚赌等任何形式的群体性聚会活动;违规操办红白喜事;3人以上扎堆聊天;其他形式聚集性娱乐活动(包括打牌、打麻将、下棋,跳广场舞、健身操等)。(二)针对个别发热人员排查中隐瞒实情、不去发热门诊就医的。(三)政府机关及企事业单位未按区委、区政府要求履行聚集性活动管理职责的。
二、举报方式及要求(一)举报人可通过电话方式举报,也可采取“网信路北”微信公众号进行举报。举报电话:0315-3724797(二)举报人应提供被举报对象从事的活动内容、具体人数、详细位置。受理举报的工作人员接到举报电话,应询问清楚,如实记录,登记在案,并将举报线索第一时间反馈至相关镇乡(街道),进行调查核实并及时处置。
三、举报规定(一)接受举报的单位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未经本人同意,不得公开举报人的姓名、单位等信息,违反者将依纪依规严肃处理。对恶意举报、弄虚作假、无中生有的行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追究法律责任。(二)本通告由路北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唐山市路北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3月5日
路南区
路南区行政审批局
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实行预约办理的通告
尊敬的办事群众:
按照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弹性工作制的通知》要求,自2020年2月26日起,路南区政务服务大厅全力保障复产复工。按照市委、市政府疫情防控不放松的要求,为保障办事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避免人群聚集,防止交叉感染,路南区政务服务中心仍然采取封闭式管理,通过网上办、微信办、电话预约办、邮寄办等方式受理、审批业务,现场办理需提前进行预约,不接受自行到大厅办理。现将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政务服务事项办理
1、鼓励网上办理。可利用河北政务服务网申请行政许可事项 。输入河北政务服务网路南区网址(http://tslun.hbzwfw.gov.cn/),在搜索栏搜索相关服务,选择所需办理的业务完成申办。
2、电话提前预约办理。对需要到审批大厅办理业务的群众和企业请提前与对应科室联系预约,严格遵守预约时间,佩戴口罩,携带身份证件,积极配合值班人员登记、测温,方可办理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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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配合防控工作
为共同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防止交叉传染,有效保护广大市民和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我们已严格按要求定时对中心进行全方位消毒处理。建议广大市民如无紧要事项尽量不要到路南区政务服务中心进行现场咨询、办理业务。如您确需来大厅办理业务,请遵循管控措施:一是严格按预约时间到场办理,办理完毕即刻离场,减少聚集时间;二是必须佩戴口罩;三是配合测量体温;四是做好信息登记(出示身份证并登记联系方式、办理业务名称、家庭住址等)。
特此通告。
路南区政务服务中心咨询电话:2205070
2020年3月3日

高新区
唐山高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强
境外返唐人员排查管控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坚决有效防止新冠肺炎传播蔓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按照中央、省市和高新区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境外返唐人员排查管控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从3月4日起,所有从境外返唐的人员,必须提前、主动、如实地向属地镇(办事处)、社区(农村)和所在工作单位报告。
二、各镇(办事处)要督导各社区、农村,各有关职能部门要督导区内企业和个体经营户切实加强对境外返唐人员的排查管控,在掌握境外人员返唐信息后,要第一时间向高新区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并立即落实隔离管控措施。
三、广大市民群众要继续保持警觉,提前将身边拟从境外返唐人员的信息如实向属地镇(办事处)、社区(农村)报告。同时,要加强自我防护,不得擅自接待、会见境外返唐人员。
四、各级各单位和广大市民群众有责任、有义务主动接受疫情防控检查、排查、调查,及时报告疫情相关线索。对不配合疫情排查、预检分诊、流行病学调查,不落实隔离措施,缓报、瞒报、漏报,导致疫情扩散等严重后果的有关人员,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五、鼓励广大市民群众监督举报,如有相关线索,请您及时拨打举报电话或向有关工作人员反映。对经查实的举报线索将给予相应奖励。
举报电话:5776492
电子信箱:gxqfkldxzbgs@163.com
唐山高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3月4日
迁安市
迁安市农村独生子女户和双女户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可以网上缴费

为贯彻落实我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独生子女户和双女户个人部分财政资助50%的优惠政策,市医保局在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的同时,积极联系上级医保部门和税务部门,升级居民网上缴费系统。自3月1日起,我市广大农村独生子女户和双女户可以通过“河北税务”微信公众号自主缴纳2020年医保费用,缴纳金额为135.00元。如果参保信息有错误,已经缴费的需到账后乡镇(街道)社保站进行更正,尚未缴费的需先前往税务部门更正后社保站再予以更正再进行缴费。此项举措有效解决了我市独生子女户和双女户4万多人的缴费问题。
自疫情防控狙击战打响以来,为减少人员聚集,该局充分发挥“互联网+医保”积极作用,大力推行医保业务网上办理。截至目前,已通过网上办理医保征缴、定点结算、异地就医等业务4000余笔,实现了疫情防控期间经办服务“不打烊”。
2020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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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缴费的双女户(独生子女户)如何报销2020年已发生的住院和门诊特殊病费用

目前,双女户(独生子女户)可以交2020年度的居民医保费用了,很多患者想知道如何补录缴费之前发生的医疗费用。
下面唐哥为大家介绍一下迁安市中医医院补录事项及流程安排。
1.由于从缴费到确认待遇需要一段时间,所以并不是缴费当时就能补录报销以前发生的费用,因此,补录工作安排在4月1日之后。具体能否成功补录,需要各位参保人员的待遇确认情况。
2.补录范围:2020年1月1日之后在迁安市中医医院发生的门诊特殊病费用或住院费用。
3.人员范围:参加2020年迁安市城乡居民医保的居民。补录门诊特殊病费用的患者需要有门诊特殊病待遇。
4.补录需要手续:(1)住院补录:社会保障卡原件,住院结算票据及诊断证明(开诊断证明需要持身份证)。
(2)门诊特殊病补录:社会保障卡原件,门诊票据,处方或清单。

迁西县

广大城区居民、景忠街沿街商户:
城区景忠街(东出口至西外环)道路全长3200米,因年久失修,且雨污水合流、排水管道严重老化,群众反映强烈。根据县委、县政府工作安排,我局将于2020年实施景忠街雨污水分流改造工程,工程具体内容包括:道路结构破拆及管道基础沟槽开挖、回填,铺设雨、污水检查井,恢复道路结构层及交通标线施划等配套附属工程。
目前,该工程已完成立项、公开招标等前期手续,计划今年4月初进场,初步施工计划如下:4月1日至5日进场开展施工准备,4月5日至6月30日施工队伍分两组,分别自西环路向东至团结路、自东出口向西至长城路,同步进行工程施工;6月20日至9月30日自团结路向东至喜峰路、自长城路向西至喜峰路,同步进行工程施工。
为满足工地扬尘治理及文明施工要求,施工过程将采取分段封闭式施工,请广大居民及周边商户做好相应准备工作。给您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迁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2月28日

乐亭县

乐亭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发热人员报告和就诊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发热人员个人报告和就诊管理,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根据上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村(居)民个人必须每日自测体温,出现发热情况时第一时间向单位和村(居)报告,并到就近乡镇卫生院或县级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二、全县村卫生室、医务室、各类门诊部和诊所(含民营医院)暂不接诊发热病人。如发现发热人员,必须引导其到乡镇卫生院或县级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三、发热人员到乡镇卫生院后,首诊医师进行初步筛查,引导有明确发热原因的自行到县级医院发热门诊就诊;不能明确发热原因的立即就地隔离,并上报卫健局应急疾控科(电话4621198),按规定进行排查、转运。
四、发热人员要认真回答医务人员问诊,如实说明个人相关信息和健康状况,不得隐报、瞒报,任何隐瞒旅居史、接触史/活动轨迹、住址、真实姓名等重要信息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对不明原因发热,或有明确病因引起发热但不能排除新冠肺炎诊断的,要接受免费CT检查和核酸检测,并配合医院做好隔离和治疗。
五、为不影响及时救治,降低病毒感染和传播风险,全县发热人员必须在本地医院就医就诊。
乐亭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0年3月4日

玉田县

玉田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全面做好来自及经停日本、韩国、伊朗、意大利等地区来玉返玉人员排查工作的通告
目前,日本、韩国、伊朗、意大利等地区新冠肺炎的感染人数日渐增多,为有效防止输入性疫情发生,现就2月10日后来自及经停日本、韩国、伊朗、意大利等地区来玉返玉人员排查工作通告如下:
1.  2月10日后来自及经停日本、韩国、伊朗、意大利等地区的来玉返玉人员,必须向居住或暂住地街道、村居或单位主动报备,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到定点医院进行医学筛查,经筛查有异常情况的隔离治疗,无异常情况的严格落实隔离管控措施。
2.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及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履行好主体责任,对本辖区、本行业、本部门迅速组织开展排查,排查结果及时报县疫情防控办(6196129)。
3.  凡不主动报备、不配合调查或故意隐瞒自身、亲朋及所属单位职工日本、韩国、伊朗、意大利等地区旅居史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  欢迎广大群众踊跃举报相关线索,经确认属实的,给予举报人一定奖励。举报电话:7679777,6192696。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终止日期另行通告。
2020年3月3日
遵化市


遵化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遵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关于加强城市违法停车行为整治的通知
为加强我市车辆停放管理,创造良好道路通行环境,确保车辆停放规范有序、交通安全通畅、街景整齐美观,助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范围:东至东二环路、西至工业园区的园区路、南至黎河桥斜拉桥、北至北三环路。
二、城区内所有车辆停放必须在划线的停车泊位内依次、有序、顺向停放。本通知所称停车泊位,包括:主干道路两侧、人行便道以上、其他公共部位施划的车辆停车标识。
三、城区范围内的公交车、出租车专用停车泊位供公交车、出租车临时停靠使用,严禁长时间占用。其他车辆不准占用专用车停车泊位。
四、对违反停放规定的机动车辆,由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现场拍照,固定违规证据后录入公安交警系统;对违反停放规定的非机动车,由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依规处罚。现场无法确认车主,不能现场处罚的,将非机动车辆依法扣留,车主凭有效身份证件到指定地点接受处罚。
对阻挠、干扰城管、交警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将依法依规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020年3月4日
滦州市

滦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公告
随着复工复产复业的有序推进,人员流动和接触更加频繁,我们要清醒地认识到疫情防控风险不断增大,防控形势更加复杂,要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做到对疫情的警惕性不能降低,防控要求不能降低,时刻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现就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公告如下:
一、防疏漏。群众个人有责任有义务主动接受疫情防控检查、调查,及时如实报告疫情相关线索,不得隐瞒谎报病情、旅居史、疫情密切接触史等信息。发热人员要第一时间到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并向所在村(居)或单位如实报告。对发热人员在接受检查、调查工作中,隐瞒实情、不去发热门诊就诊,造成严重后果的,一律追究法律责任。
二、防聚集。严禁聚集打牌、打麻将、下棋等活动,严禁相互串门、扎堆聊天,严禁聚餐、操办聚集性红白喜事及举办群体性宴席,严禁聚集跳广场舞、健身操等活动,严禁其他形式的公众聚集活动。出现人员聚集,造成严重后果的,一律追究法律责任。
三、强化管理。各级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部门责任、主体责任,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置人员聚集等问题。
四、监督举报。自即日起,对发热人员排查中隐瞒实情、不去发热门诊就医以及参与公众聚集活动等行为实行举报。广大群众要自觉开展监督并积极举报。对隐瞒不报、未及时就诊的发热病人、未及时上报的村卫生室、诊所以及公众聚集活动,经查证属实的,由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交办相关部门,对当事人、活动组织者和参与者依法严肃处理。
举报电话:7101101。
滦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3月5日

曹妃甸区

为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营造安定有序的社会环境,唐山市曹妃甸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对积极反映疫情防控期间聚众赌博、聚餐等人员集聚活动有价值线索的居民予以奖励。现将具体事项公布如下:
一、举报对象
1.在疫情防控期间,有发热等症状不去发热门诊就医的人员;
2.在疫情防控期间,在全区范围内违规聚会、聚餐、赌博等人员;
3.在疫情防控期间,大操大办红白喜事的人员。
二、举报方式
举报人可通过电话方式进行举报。
举报电话:
0315-8759526;
0315-8759671;
0315-8711768(夜间)。
三、举报线索
举报人须提供被举报对象姓名、活动地址等相关情况。工作人员接到举报电话后如实记录,并将举报线索第一时间反馈至公安、场镇、街道(社区)等单位,进行调查核实并及时处置。
四、保密措施
严格为线索举报人保密,尊重举报人意愿可受理匿名举报。对恶意举报、诬陷他人的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奖励办法
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的,每条给予500元奖励。多个举报人分别举报同一情形的,奖励第一举报人。
本通告由唐山市曹妃甸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自2020年3月5日起施行。

唐山市曹妃甸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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