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平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境外来区返区人员排查管控的公告
第8号
为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坚决有效防止输入型新冠肺炎传播,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按照中央、省、市、区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境外来区返区人员排查管控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从即日起,所有从境外来区返区的人员,必须提前、主动、如实地向属地镇街、村(社区)和所在工作单位报告。
二、各镇街要督导各村、社区,区直有关职能部门要督导区内企业和个体经营户切实加强对境外来区返区人员的排查管控,在掌握境外人员来区返区信息后,要第一时间逐级上报到区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并按要求落实隔离管控措施。
三、广大群众要继续保持警觉,提前将身边拟从境外来区返区人员的信息如实向属地镇街、村(社区)报告。同时,要加强自我防护,不得擅自接待、会见、容留境外来区返区人员。
四、各级各单位和广大群众有责任、有义务主动接受疫情防控检查、排查、调查,及时报告疫情相关线索。对不配合疫情排查、筛查认定、流行病学调查,不落实隔离措施,缓报、瞒报、漏报,导致疫情扩散等严重后果的有关人员,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五、鼓励广大群众监督举报,如有相关线索,请您及时拨打举报电话或向有关工作人员反映。
举报电话:3372952 3369708
开平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3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