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聚集性活动实行举报的公告
为全面做好我县疫情防控工作,全力以赴打赢疫情防控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在全县范围内严禁举办一切公众聚集性活动,鼓励群众对发现公众聚集性活动实行举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举报范围及内容
(一)组织和参与聚集、聚餐、聚赌等任何形式的群体性聚会活动;违规操办红白喜事;3人以上扎堆聊天;其他形式聚集性娱乐活动(包括打牌、打麻将、下棋、跳广场舞、健身操等)。
(二)针对个别发热人员排查中隐瞒实情、不去发热门诊就医的。
(三)发现国外境外来乐人员、湖北等重点疫区来乐人员、与确诊或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等重点人群未主动报告的。
二、举报方式及要求
(一)举报人通过电话方式进行举报。
举报电话:0315-4621198
(二)举报人应提供被举报对象从事的活动内容、具体人数、详细位置。受理举报的工作人员接到举报电话,应询问清楚,如实记录,登记在案,并将举报线索第一时间反馈至相关镇乡(街道),进行调查核实并及时处置。
三、举报规定
(一)接受举报的单位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未经本人同意,不得公开举报人的姓名、单位等信息,违反者将依纪依规严肃处理。对恶意举报、弄虚作假、无中生有的行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追究法律责任。
(二)本公告由乐亭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乐亭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0年3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