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公告:境外入唐人员须第一时间报告!
唐山信息港 发表于:2020-3-7 11:08 复制链接 看图 发表新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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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境外多个国家新冠肺炎疫情呈快速扩散蔓延态势。为更好地保障广大市民和境外入唐人员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坚决防止疫情输入扩散,现就进一步加强境外入唐人员疫情防控工作公告如下:

1.疫情防控期间,所有境外入唐人员(包括境外来唐的外籍人士和境外回国入唐的中国公民),须第一时间主动将本人基本情况、入境时间、途经口岸、乘坐何种交通工具、到达前14天身体健康情况等信息向所在社区(村)、所属企事业单位进行报告,并积极配合有关单位做好核酸检测、集中或居家隔离14天等疫情防控措施。无论中国公民或外国公民,均由属地政府一视同仁、无差别开展各项疫情防控工作。对迟报瞒报、不如实报告情况的,或拒不配合做好防控措施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2.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得知有亲属、朋友即将由境外返唐的信息后,务必第一时间向本人所在单位报告情况。对于迟报、瞒报的,将严肃追究责任。

3.境外入唐人员如出现发热、咳嗽、咽痛、胸闷、呼吸困难、乏力、恶心呕吐、腹泻等症状的,要迅速做好个人防护,并与所在社区(村)联系,由所在县(市、区)防控办安排专人专车“点对点”送至定点发热门诊进行救治筛查。

4.全市城乡居民要保持警觉、互相监督,如发现有境外入唐人员未向所在社区(村)、所属企事业单位报告情况或未隔离14天在外活动的,请及时拨打举报电话:(0315)2530110。举报信息查证属实的,将给予3000元奖励。多个举报人分别举报同一情形的,奖励首位举报人。
唐山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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