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紧落实社保费减免政策
唐山市人社局将为2.3万参保企业减负28.27亿元 为纾解我市参保企业困难,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市人社局采取有效举措,全力推进阶段性减免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费政策快落地快见效。目前,中小微企业2月份缴纳的“三险”单位缴费部分已全部退还,合计退费9818.05万元。
据悉,我市实施阶段性减免企业“三险”费,不同类型企业实行不同政策。其中,参保的中小微企业免征2020年2至6月份“三险”单位缴费部分;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减半征收2至4月份“三险”单位缴费部分;新参保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从办理参保手续当月起按规定享受相应减免政策。初步测算,该政策将惠及全市2.3万家参保企业,减轻企业负担28.27亿元。
为使政策快落地、企业早受益,全市人社部门加班加点推进各项工作,仅用5天时间就完成了中小微企业2月份已缴纳“三险”单位缴费部分的退费,合计退费9818.05万元。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退费8142.13万元,涉及企业7536家;失业保险退费536.96万元,涉及企业7170家;工伤保险退费1138.96万元,涉及企业7325家。
同时,针对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我市实施了社保费缓缴政策。企业向所在地人社部门提出申请,经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共同认定后,可缓缴“三险”费(包括单位缴费部分和个人缴费部分),缓缴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期间免收滞纳金。减免和缓缴“三险”费,不影响参保职工个人权益记录和社保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