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我市生态办对三起露天焚烧行为进行曝光,并对当事人进行经济处罚。
按照省生态环境厅要求,每两天对露天焚烧典型案例进行曝光。4月8日至9日,市生态办发现露天焚烧问题16起。其中,4月8日古冶区王辇庄乡西赵村露天焚烧杂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唐山市大气污染防治若干规定》,对点火人戚玉柱移交公安机关并罚款500元,对地块所属村党支部书记毛建广进行警示约谈。
4月9日滦州市雷庄镇曹各庄村露天焚烧杂草,按照《唐山市大气污染防治若干规定》对曹各庄村干部杨志军全镇通报批评,并扣罚绩效工资2000元。
4月9日滦州市九百户镇六百户村露天焚烧荒草,按照《唐山市大气污染防治若干规定》对六百户村干部李小林全镇通报批评,并扣罚绩效工资2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