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4日,市生态办对3起露天焚烧典型案例进行曝光,并对网格化监管人员进行问责处罚。迁安市、滦州市、乐亭县各一起。
按照省生态环境厅要求,每两天对露天焚烧典型案例进行曝光。4月12日至4月13日,市生态办发现露天焚烧问题18起。其中,4月12日迁安市沙河驿镇前铺村发生一起秸秆露天焚烧违法行为。按照《唐山市大气污染防治若干规定》对网格化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并扣发津贴1000元。
4月13日滦州市响嘡街道小刘庄村发生一起垃圾露天焚烧违法行为,按照《唐山市大气污染防治若干规定》《滦州市秸秆垃圾禁烧工作的问责暂行办法》《响嘡街道办事处关于大气污染防治与农村环境卫生整治不力问题整改问责办法》对小刘庄村党支部书记进行通报批评,并扣发绩效工资1000元。
4月13日乐亭县汤家河镇葡萄庄子村发生一起秸秆露天焚烧违法行为,按照《唐山市大气污染防治若干规定》对网格化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并扣发当月绩效工资500元;扣发村党支部书记绩效工资1000元。
按照《唐山市露天禁烧管理及惩罚办法(试行)》规定,扣罚滦州市、迁安市、乐亭县财政各5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