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一名女性乘客在乘坐飞机时情绪失控,故意扰乱航班公共秩序,气焰十分嚣张。 唐山市公安局机场分局民警闻讯果断处置,该女子被依法行政拘留10日。 ▲故意扰乱航班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人被警方行拘 4月13日晚上21时许,机场公安分局接沈阳至唐山航班机组人员报警称,有一女子在航班落地后情绪突然失控,抓挠踢打现场机组人员。这局立即派出应急警力上前处置。
民警现场发现该女子情绪激动、不仅不听民警劝阻,还拒绝配合民警传唤。民警见状果断向前将其控制,并带至派出所进行询问。
此期间,该女子嚣张气焰不减,拒不配合民警询问,并推搡民警、扯坏民警衣物。
经调取现场监控,并对机组人员、现场旅客询问得知:4月13日21时5分,沈阳飞往唐山航班落地停稳后,该女乘客高某某突然离开座椅,要求下飞机。被乘务员劝阻后,高某某拟自行打开舱门下飞机。乘务员上前阻拦,高某某突然失控,对闻讯赶来的多名机组人员进行踢打撕扯,多名机组人员面部、手臂被抓伤。高某某还扬言自己有肺炎,多次抓掉机组安全员口罩,并向现场机组人员吐口水。
正值疫情防控工作关键期,为确保机上旅客人身安全,分局民警于4月14日申请防疫部门,对高某某进行了核酸和血清检测。待检测结果呈阴性后,通知涉事航班恢复正常。
针对高某某(女,30岁,衡水市安平县人)嚣张跋扈的违法行为,分局民警加大案件侦办和震慑力度,在违法事实和法律依据面前,高某某终于对自己扰乱航班上公共秩序、谎称有肺炎、殴打撕扯他人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高某某违法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后果严重,机场公安分局依法对其扰乱航空器上秩序的行为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警方提示
航班安全不容挑衅,机场公安分局始终秉持“零容忍”态度,任何扰乱航班运行秩序、妨害航班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