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唐山市生态办对3起露天焚烧典型案例进行曝光,对网格化监管人员进行问责处罚,并对相关县(市)进行罚款处理。
按照省生态环境厅要求,每两天对露天焚烧典型案例进行曝光。4月14日至15日,市生态办发现露天焚烧问题9起。其中,4月14日滦州市茨榆坨镇东尖坨村与西尖坨村交界处发生一起秸秆垃圾露天焚烧违法行为。按照《唐山市大气污染防治若干规定》对村网格化包联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并处1000元罚款,对防火员全镇通报批评,并处500元罚款。
4月15日滦南县东黄坨镇东黄坨村发生一起秸秆垃圾露天焚烧违法行为。按照《唐山市大气污染防治若干规定》对镇网格化包联责任人给予全镇通报批评,对东黄坨村网格化包联责任人给予诫勉谈话,并扣罚绩效工资2000元。
4月15日滦州市古城街道桃园村和西灰山村交界处发生一起秸秆垃圾露天焚烧违法行为。按照《唐山市大气污染防治若干规定》对西灰山村主任兼网格长扣罚绩效工资2000元,对网格化责任人扣罚绩效工资1000元,并对两人在全街道通报批评。
按照《唐山市露天禁烧管理及惩罚办法(试行)》规定,扣罚滦州市财政10万元、滦南县财政5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