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亭县医院关于面向社会开展新冠肺炎病毒检测服务的通知 为满足广大居民和企业复工复产人员对于新冠肺炎病毒检测的需求,按照唐山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自4月21日起,乐亭县医院面向我县社会人员提供新冠肺炎病毒核酸和抗体检测服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新冠病毒检测服务的采样地点在乐亭县医院发热门诊;
二、新型冠状病毒检测服务价格按照河北省医保局、省卫生健康委、省财政厅《关于临时新增新型冠状病毒检测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冀医保字〔2020〕20号)执行,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鼻咽拭子)168元/人次,新型冠状病毒抗体检测(血清)85元/人次;
三、新型冠状病毒检测服务流程:
1、实行预约检测,请提前拨打乐亭县医院检测预约电话0315-4620201,预约检测日期和采样时间;
2、采样时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乐亭县医院就诊卡或者医保卡来院采样;
3、医院在采集标本3个工作日后出具检测报告。被检测人员到医院自助机自行打印检验报告;
四、唐山市疾控中心负责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质量控制与技术指导工作,对存在疑义的结果,给予复检比对,但需自付费用;五、检测结果按属地管理原则报乐亭县疾控中心备案。
乐亭县医院
2020年4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