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市制定《2020年唐山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今年主要目标是开展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建立全市污染地块清单和优先管控名录;完成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建立全市耕地质量分类清单;强化农用地、建设用地土壤环境风险管控,全市受污染耕地、再开发利用污染地块,全部实现安全利用;严格落实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全市重点行业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比2013年下降12%。
今年是我市净土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的关键一年。《方案》明确了7方面22项重点任务,确定重要任务时间节点及指标。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等多部门加强协作配合,建立信息资源共享渠道,强化联动执法监管。进一步完善土壤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强化大数据在土壤污染防治和环境管理工作中的应用。通过定期调度、专项排查、联合执法、核查验收等多种方式,协调督促各地层层抓好落实,确保圆满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同时,将土壤污染防治纳入日常执法监管计划,创新监管手段和检查机制,加强部门联动执法监管,全面提升环境执法能力,严厉打击土壤环境违法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