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温馨提示
为加强我市狂犬病防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唐山市养犬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近日,唐山市农业农村局印发了《唐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犬只狂犬病免疫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高度重视犬只狂犬病免疫工作,按照便民原则,依法设置犬只狂犬病指定免疫单位,养犬人应当定期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指定地点对准养犬只进行免疫、检疫,同时领取《唐山市犬只狂犬病免疫证》。
狂犬病灭活疫苗免疫程序为:犬出生三个月即可进行首次免疫,12月龄时进行第二次免疫,以后每年一次。
如何远离狂犬病?
(1)建议远离流浪犬,不要与猫、犬等宠物过分密切接触,尤其不要让宠物舔人的口腔、眼睛等粘膜。
(2)狂犬病是可防可控的,如果被不明健康状况的犬咬伤,不要存有侥幸心理,应该及时到唐山市指定的狂犬病免疫预防门诊接受专业处置,彻底清洗消毒伤口、接种疫苗、必要时注射抗狂犬病免疫球蛋白,可以有效预防狂犬病的发生。
(3)广大宠物主人是预防控制狂犬病的主要责任人,一定要主动定期为宠物接种疫苗。请不要让您的宠物随意流浪,绝育可以减少它们游逛或打架的几率,降低染上狂犬病的风险。在户外时,主人要在旁监控,避免宠物与野生动物和流浪动物的接触。
来源:唐山市动物卫生监督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