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3日上午,市文明办、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局组成联合检查组,对路北区境内不文明养犬行为进行专项治理,共查到10多起不文明养犬行为,6名不文明养犬人被依法行政处罚。
早晨5时30分,检查组来到凤凰山公园,有一名市民正在遛两只狗,却没给狗拴绳,未给狗戴嘴罩,检查人员上前予以制止,并对犬主身份信息和犬只信息进行了核实登记。民警表示,公园是公共健身场所,遛狗时让宠物随地便溺,既破坏了公共卫生又影响他人。
随后,民警将这位养犬的市民口头传唤到乔屯派出所进行询问。经核实,两条犬只均已办理犬牌、犬证,但未按规定佩戴犬牌,犬主未随身携带犬证,且存在不文明遛狗行为,公安机关予以警告和罚款的处罚。
市公安局路北分局治安大队大队长李贵璟介绍,公共场所不允许遛放犬只,他们将加大巡查力度,规范市民的不文明行为;对发现的不文明养犬行为,按照处罚标准:办理了犬牌犬证的,按照200元至500元的标准处罚;没有办理犬牌犬证的,按照500元至1000元的标准进行处罚。
检查组一行继续检查,发现市体育公园市民运动广场也存在遛狗不拴绳、任凭小狗撒欢的现象。市公安局城市管理警察大队大队长刘瑞岭当即对不文明养犬人进行了批评教育。
更有甚者,明知自己没给宠物狗办理犬牌、犬证,没有给狗拴绳,未戴嘴罩,仍然在运动广场上遛狗,检查人员当即告知这位市民到文化路派出所接受处罚,并对犬只予以暂扣,责令限期办理犬牌犬证。
最后,检查组来到有群众举报个别市民不文明养犬的祥荣里小区,只见某楼门口前东侧,有市民给犬只私搭乱建了一个犬舍。经查,该市民没有按期审验犬牌、犬证。同一小区,还有一位市民存在不文明养犬行为和没有办理犬牌犬证的情况。检查人员将依法依规对这两人予以警告、罚款,并暂扣犬只。下一步,路北警方将督促两位犬主办理犬牌犬证。
市民纷纷对我市不文明养犬行为开展专项治理点赞,认为这项工作抓得好,保护了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市文明办督导组组长冯清和介绍,我市是文明城市,要从一点一滴做起,希望广大市民共同维护自己的家园。据悉,相关职能部门将做到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完善举报奖励措施,使唐山市的养犬管理工作步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