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唐山市档案馆印发了《关于依法接收档案工作的通知》,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在前期全面了解、深入布置的基础上,有计划有步骤地依法接收纳入市档案馆接收范围的档案及相关资料。本次接收范围为市直单位2009年以前形成的档案及相关资料,包括文书档案、照片档案(纸质)、照片和音像电子档案、会计档案、业务档案(含专门档案),列入本次档案接收进馆的单位共有73家,目前,已经接收档案1.7万件,预计明年5月底前完成。
为实现档案进馆工作的有序开展,唐山市档案馆狠抓相关工作,确保各个环节均顺利进行。一是加强领导,馆长亲自指挥,精心制定工作计划,落实工作措施,明确工作责任,严格规范档案进馆流程,做到相关处室人人都能认真负责地开展好应进馆档案的整理和移交工作。二是梳理清查,对进馆单位的全宗号进行梳理,理顺有关单位的组织沿革,对馆藏档案进行全面清查,及时调整档案库房,为新接收进馆档案入库上架做好准备。三是积极沟通,与档案移交单位随时进行协调,掌握各单位的档案建档情况,把好档案接收进馆的质量关。四是严格纪律,我馆要求移交单位档案工作人员切实履行工作职责,依法做好档案的收集、整理和交接工作,加强档案的安全保密工作,严防档案丢失、损毁和泄密。五是强化指导,组织精干力量,对应移交进馆档案全程检查指导,认真验收,严控进馆档案质量,确保进馆档案完全符合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