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中心区已清理902辆“僵尸车”
唐山信息港 发表于:2020-7-2 11:06 复制链接 发表新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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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些破破烂烂的车真让人堵心!”“占着车位不说,让出行很不方便!”“不但影响环境,还存在安全隐患!”……近期,我市开展“僵尸车”清理整治专项行动,在社会各界引起强烈反响,市民拍手称赞。

回应呼声 吹响号角

  近年来,随着我市机动车保有量的迅猛增长,停车难日益凸显。而在本就紧张的停车资源中,有一部分却被“僵尸车”长期占据。这些“僵尸车”或遍体鳞伤、或满身灰尘、或杂物成堆,停靠在道路路内路侧、各类停车场、市场、商场、居民小区等公共区域,不仅占用公共资源,还影响市容市貌,群众反映强烈。

  为有效解决严重影响城市形象的“僵尸车”问题,改善城市静态交通环境,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助力全市文明城市创建,自4月1日起,我市开展“僵尸车”清理整治专项行动。在市委、市政府的强力推进下,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市城管局、市住建局、路南区政府、路北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交警支队等各相关部门紧密结合工作实际,一场专项清理整治“僵尸车”的攻坚行动在凤凰城全面展开。

  为进一步做实做细“僵尸车”清理整治专项行动,我市相继出台《唐山市中心区“僵尸车”清理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关于开展“僵尸车”清理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等相关文件,对“僵尸车”进行依法依规有序清理。

  “‘僵尸车’集中清理行动启动后,我们及时把清理任务下派到各中队,在路面开展巡逻,对发现的貌似‘僵尸车’车辆进行逐一核查。”市公安交警支队二大队副大队长李逍宇介绍说,巡逻交警对市中心区道路路内等公共区域进行地毯式排查,详细登记每一辆“僵尸车”的停放地点、车辆外观、牌照号、识别代码等信息,并拍照固定证据,建立台账,做到“一车一档”。同时,调取机动车档案,确定车辆所有权人,电话通知车主,并在车身张贴《“僵尸车”限期清理告知单》,告知车辆所有人在7日内自行拖移,依法报废处理。超期仍未拖移的,将强制清理。同时通过广泛宣传,告知属于整治对象及范围的车主、驾驶人或管理人,必须在5月17日前将相关车辆自行清理。在规定时间内未自行清理的车辆,经依法固定相关证据后,相关部门将依法实施拖移,集中停放至指定地点。对拖移至停车场集中停放的“僵尸车”,属于拼装、报废车的将依程序报废,涉嫌走私、盗抢、赃物或其他违法犯罪的,依法予以查处,对无法查明车辆所有人或无人前来处理的,依法进行处理。

  针对市民对机动车报废处理流程不甚了解的情况,市公安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为给市民提供便利的服务,公布了咨询电话,以方便车主咨询办理机动车报废业务。

有令必行 首战告捷

  在前期市政路面“僵尸车”清理整治中,交警支队的迅速反应掀起我市“僵尸车”整治的首个高潮。

  按照交警支队统一安排部署,交警五大队连续多日对辖区“僵尸车”展开集中清理,通过加大路面巡逻警力,联系辖区群众,结合高新区电子摄像,在大庆道、唐丰路、北立交桥下、会展中心四周、大陆海鲜两侧和老旧小区附近排查“僵尸车”147辆,悉数通知车主尽快把车开走,对于未能与车主取得联系的车辆,结合相关部门对车辆做了进一步处理。

  交警八大队在辖区展开广泛摸排,仅4月3日就清理路内“僵尸车”15辆,对于现场无法确认信息的车辆,该大队进一步进行核实后,属于报废车辆的,予以强制报废。

  ……

  随着市中心区“僵尸车”清理专项行动持续推进,截至5月7日,市交警支队通过大数据分析和路面巡查,共排查出市中心“僵尸车”419辆,并全部建立清理台账。其中,市政道路路内的92辆“僵尸车”已全部清理。其中,车主接到告知后自行处置43辆,交警清理、拖移49辆,并统一停放到交警指定停车场。

  至此,市中心区路内“僵尸车”清理整治行动首战告捷。

联合执法 合力攻坚

  除了路内“僵尸车”,停在路侧、小区内及其他公共区域的“僵尸车”也亟待清理。

  根据相关规定,对市政道路两侧的“僵尸车”,由公安交管部门负责、各区政府(管委会)配合,在车身张贴《“僵尸车”限期清理告知单》,告知车辆所有人在7日内自行拖移,依法报废处理,超期仍未拖移的,将强制清理;对背街小巷(非市政道路)、居民小区、停车场、市场、商场等公共部位的“僵尸车”,按照《唐山市物业管理条例》等规定,组织社区、物业管理人员在车身张贴告知单,超期仍未移车的集中清理。

  5月18日起,我市多部门开始联合执法,对停放在各个公共区域、且下发通知后仍未在规定时间(5月17日前)自行拖移的“僵尸车”进行清理。公安交管部门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对集中清理车辆手续进行审核:属于拼装、报废车的,按照《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依法予以报废;对于车辆涉嫌走私、盗抢、赃物或其他违法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立案查处;对于经公告3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对无法查明车辆所有人且无涉案嫌疑的,按照《物权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处理;对于居民小区内清拖的车辆,车辆所有人要求自行处置且无涉案嫌疑的,由车辆所有人做出不占用公共资源停放的《个人承诺书》后可将车辆返还。

  如火如荼的“僵尸车”清理整治专项行动,引起了市民的广泛关注和大力支持。在曙光楼社区,一车主在接到清理通知后,自行联系拖车,将两辆面包车拖移。曙光楼社区党总支书记、主任贾臣说:“通过广泛宣传,车主都挺支持我们工作, 12辆‘僵尸车’中,11辆都是车主自行清理的。只有一辆没有找到车主,经对车辆信息进行核实,该车属于逾期未年检状态,达到报废标准,联合执法组对该车进行了拖移。”

  “清理得太及时了,我们这儿是老小区,本来停车位就紧张,有的‘僵尸车’还占俩车位,车里乱七八糟的,还容易引发火灾,很不安全。”看着清理出来的空地儿,曙光楼居民卑艳红由衷地说,“现在这个地方干净了,我们的心里也敞亮了!”

  与此同时,我市“僵尸车”清理整治专项行动迅速向各县(市)区蔓延。各县(市)区交警部门发布《关于集中清理整治“僵尸车”的通告》,明确“僵尸车”集中清理的范围、对象和要求,请广大市民积极配合“僵尸车”集中清理整治工作,共同改善居住、出行环境。

  截至6月18日,我市市中心区排查“僵尸车”903辆,已清理902辆;各县(市)区排查“僵尸车”1428辆,共清理1254辆,清理工作持续进行中。

  为切实巩固全市“僵尸车”清理整治专项行动整治成果,我市制定了长效管理机制,采取“零容忍”态度,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发现一处,清理一处,在努力加快建设繁荣舒适美丽的现代化滨海城市过程中,让唐山更靓丽,人民更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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