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城市地表水环境质量达标情况通报排名和奖惩问责办法(试行)》,近日,省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了2020年6月全省地表水环境质量达标情况排名,对排名前三位的邢台、邯郸、唐山市分别进行奖励,对排名后三位的承德、保定、沧州市分别扣减资金。
排名情况2020年6月,全省11个设区市地表水环境质量达标指数由高到低排列分别为邢台市 1.000邯郸市 0.999唐山市 0.990石家庄市 0.982秦皇岛市 0.978衡水市 0.927张家口市 0.924廊坊市 0.913沧州市 0.907保定市 0.831承德市 0.744
资金奖惩对排名第1位的邢台市奖励300万元第2位的邯郸市奖励200万元第3位的唐山市奖励100万元对倒排第1位的承德市扣减300万元倒排第2位的保定市扣减200万元倒排第3位的沧州市扣减100万元
工作要求各市要高度重视水污染防治工作,将辖区水环境质量达标作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中之重,时刻关注考核断面水质变化和达标情况。对于目前水环境质量状况明显变差和尚未达标的国省考和重点县(市、区)考核断面,有关市、县(市、区)要认真分析查找原因,切实落实水污染防治的主体责任,强化措施,尽快改善水质,确保达到考核目标要求;对于超标排放的重点涉水企业,要加大整治力度,严格污染源排放监管,规范污水处理设施运行,依法严肃查处超标超总量排放、偷排渗排、数据造假、屡查屡犯等行为。同时,要着力保障河流生态流量,做到水质、水量两手抓。
来源:河北省生态环境厅 河北新闻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