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开展安宁疗护试点工作的通知》(冀卫老龄函〔2020〕4号)要求,各地推荐上报了拟参加省级安宁疗护试点工作的单位。经审核,确定河北省人民医院等50个单位为省级安宁疗护试点单位。 河北省安宁疗护试点单位名单 各市要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指导各试点单位按照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开展安宁疗护试点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抓紧制定试点方案,广泛宣传安宁疗护理念,开展安宁疗护人才培训,积极推动安宁疗护工作,并于12月底前书面报告工作进展、取得成效。下一步,我们将根据全省试点工作整体进展情况,适时对各试点单位的安宁疗护工作进行阶段评价,对组织实施得力、工作机制健全、社会效果显著的单位,分类别进行总结交流;对工作进展缓慢、成效不明显的单位,取消试点单位资格;对尚未加入试点、安宁疗护工作成效明显的单位,将根据自愿申请原则,经审核,定期增补为安宁疗护试点单位。
来源丨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