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7日,中共唐山市委人大工作会议召开,省委常委、市委书记张古江在会议上强调,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不断开创全市人大工作新局面,推动唐山在新时代全面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中担重任、挑大梁,朝着“三个努力建成”目标加速前进。
市委副书记、市长丁绣峰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郭彦洪,市政协主席胡国辉,市领导杨洁、赵尔全、张国栋、张艳春、毕开艾、魏文忠、常庆久、郑汉军、高瑞华、王福燕、曹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牛向阳,省第五督查组组长肖立峰出席会议。郭彦洪传达省委人大工作会议和全省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并就《中共唐山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做好人大工作的实施意见》作说明。
张古江指出,近年来,市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对人大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始终把人大工作摆在全局的重要位置,加强领导、强化指导,推动人大工作不断迈上新的台阶。全市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突出政治引领、担当担责、人民至上、立法质效、强基固本,不断向中心聚焦、为大局聚力,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中扛起人大责任,在维护人民利益中践行人大初心,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张古江强调,今年是习近平总书记对唐山作出“三个努力建成”重要指示十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及“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是“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历史交汇之年,也是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立66周年。做好今年工作责任重大、影响深远。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人大代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履职尽责,在加快实现“三个努力建成”和“两个率先”宏伟目标中发挥更大作用。
张古江强调,要坚持政治站位,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重要思想指导新实践。要牢牢把握党是最高政治领导力量的根本要求,始终保持新时代人大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不移沿着总书记指引的方向前进。牢牢把握坚持人民当家做主的根本要求,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支持和保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牢牢把握坚持依法治国的根本要求,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张古江强调,要坚持改革创新,推动人大工作在“三个努力建成”“两个率先”中展现新作为。一要强化立法能力建设,突出立法规范性、针对性、创新性,提升立法质量效率。二要强化正确有效监督,聚焦高质量发展、民生改善、权力运行、法律法规制度实施强化监督,促进中心工作开展。三要强化科学民主决策,依法决定重大事项,明确决定内容、完善决定机制、强化督导问责,切实规范有序操作、推动大事落实、增强决定实效。四要强化规范选举任免,有效实施干部人事任免,加强领导干部履职监督,强化领导干部法治意识,圆满实现党的意图。五要强化人大代表工作,发挥代表主体作用,持续优化代表队伍结构、畅通代表履职渠道、强化代表责任意识、做好代表保障服务。
张古江强调,要坚持党的领导,推动全市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自身建设再上新台阶。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领导人大工作机制,加强重大事项沟通,支持和保证人大党组织开展工作。要强化统筹推进,“一府一委两院”及相关部门要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及时回应人大关切、人民关注,各级各部门要上下联动、分工负责,积极营造关心、支持人大工作的浓厚氛围。要抓好队伍建设,强化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进一步提升履职能力。
丁绣峰在主持会议时指出,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以及总书记视察唐山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人大工作会议和全省人大工作会议、市委十届十次全会精神,不断开创新时代全市人大工作新局面,为确保“三个圆满收官”、加快“三个努力建成”步伐提供坚强有力的民主法治保障。要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的使命责任,确保全市人大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航向前进,确保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实。要强化履职担当,聚焦中心谋大局,聚力创新促善治,植根人民守初心,全面提升加快推进“三个努力建成”的人大作为。要全力协调支持,广泛凝聚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合力,各级党委要将人大工作和建设纳入总体工作布局,“一府一委两院”要自觉接受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和保证各级人大依法履行职权,在全社会形成重视、支持、推动人大工作发展的良好氛围,形成党委统一领导下人大工作与中心工作同频共振的生动局面。
会上,迁安市委、迁西县委、遵化市人大常委会、丰南区人大常委会、滦州市小马庄镇党委主要负责同志作了典型发言。
市政府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各县(市、区)委书记、组织部长、人大常委会主任及办公室主任、3名乡镇人大主席(街道人大工委主任);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副县级以上干部等参加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