滦州市事业单位2019年度考核记功奖励公示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做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工作的通知》(冀人社字〔2019〕377号)规定,拟对滦州市事业单位及机关工勤人员李玉超、刘大伟等144名同志给予记功奖励,现予以公示。 一、公示期 2020年9月4日-10日(5个工作日)
二、受理地点及电话 地点: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通讯地址:唐山市路北区建设南路60号(邮编:063000) 电话:0315-2803046
三、公示要求 1.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以电话、信函、邮件、来访等方式向受理部门反映(信函以当地邮戳时间为准)。 2.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具体,电话及信函应告知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 3.受理机构对反映人员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 公示名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