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曹妃甸区 2020届高校毕业生临时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为落实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0届高校毕业生临时公益性岗位招聘工作的通知》(唐人社字〔2020〕166号)精神,根据唐山市曹妃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0届高校毕业生临时公益性岗位招聘工作的通知》(唐曹人社字〔2020〕24号)要求,促进我区2020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经研究,面向曹妃甸区2020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临时公益性岗位人员45人,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2020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河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内人员),就业转失业的人员不在招聘范围。
二、招聘岗位 全区招聘基层公共就业服务临时公益性岗位人员45人,详见《唐山市曹妃甸区2020届高校毕业生临时公益性岗位招聘情况表》。 三、招聘上岗 (一)招聘办法。由各场镇自行组织。 (二)招聘原则。各场镇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好临时公益性岗位招聘工作;在确定招聘人员时,原则上按居住地就地就近上岗;优先招用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就业困难人员家庭、残疾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三)报名和资格审核 1.时间:2020年9月24日—25日。 2.地点:各场镇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 3.相关要求:报名须本人现场报名,携带《唐山市曹妃甸区2020届高校毕业生临时公益性岗位招聘报名登记表》1份(附件2,需先行从网上下载表格并填写相关信息且粘贴彩色照片),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就业创业证编号,近期小二寸免冠彩色同版照片2张。 (四)确定拟招聘人员。各场镇于2020年9月29日前确定拟招聘人员,并向社会公示,公示期3天。 (五)组织上岗。公示无异议后, 10月9日组织上岗。
四、待遇及服务期限 (一)待遇。公益性岗位采取劳务派遣用工形式,月工资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现行标准1900元/月),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 (二)服务期限。服务期限2年,服务期满协议自动终止。 唐山市曹妃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9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