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公安部、省公安厅的工作部署,加强源头治理,纵深推进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依照《河北省涉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不良信用通信网用户管理意见(试行)》,唐山市公安局对涉嫌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人员、涉案通信工具登记人员和单位实施惩戒。我市首批97名不良信用通信网用户于近日实施惩戒并公布。 2020年7月7日,河北省公安厅与河北省通信管理局联合制定并下发了《河北省涉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不良信用通信网用户管理意见(试行)》。 惩戒人员名单 根据《河北省涉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不良信用通信网用户管理意见(试行)》的规定,首次被惩戒的不良信用通信网用户,限制周期为两年,其名下所有手机、固定电话号码及物联卡一律先行全部关停,不良信用通信网用户可向通讯企业申请恢复并保留一个手机或固定电话号码。 唐山市反诈中心提醒您
唐山市反诈中心提醒您买卖手机卡是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涉嫌犯罪,千万不能触碰!你贩卖的手机卡,最终很可能成为诈骗分子的作案工具!群众如发现上述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110向公安机关举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