滦南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谢某强等22名被告人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一案 10月9日、10日,滦南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谢某强等22名被告人涉嫌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非法买卖枪支、弹药罪、妨害公务罪、非法拘禁罪、强迫交易罪一案。 公诉机关指控,该黑社会性质组织触犯国家法律,以暴力、“软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多次实施非法拘禁、寻衅滋事、故意伤害、敲诈勒索、强迫交易等违法犯罪活动,破坏当地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严重破坏当地经济和生活秩序。
因案情复杂,社会影响力较大,该案待合议庭合议后将择期宣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