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第二医院2020年第二批公开招聘12名工作人员公告 为满足我院工作需要,贯彻落实《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实行人员使用控制数管理工作人员12名。现将本次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特别提示:本次招聘的政策、方法、程序、时间安排、有关要求等内容,已在本公告尽可能详细写明,请认真阅读,在确有公告未尽的疑问时再电话咨询,以提高广大考生的咨询效率。) 一、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名额和信息发布 我院拟招聘工作人员12名,其中统一招聘5名,选聘7名。招聘的岗位、人数、岗位条件等详情见《唐山市第二医院2020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 (1)年龄计算。年龄一般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招聘岗位对年龄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岗位信息表》年龄要求为“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89年11月2日至2002年11月2日期间出生;“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4年11月2日至2002年11月2日期间出生。以此类推。 (2)毕业证书及专业。应聘人员学历底限或以上学历的毕业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必须与岗位条件中专业要求完全一致,须一字不差(设定的专业要求带括号的,审核时含括号中的内容;设定的专业要求不带括号的,只审核括号外内容);专业要求为“类”的,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审核。 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需取得国家教育部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其所学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也可报考该招聘岗位。留学人员毕业时间以学历认证报告认定时间为准。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具体条件按《岗位信息表》要求确定。 (二)部分岗位条件的说明 1.“高校毕业生”是指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国家统一招生的高等院校普通类2018、2019、2020年毕业生(离校时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2.对要求具备护士执业资格的招聘岗位,根据《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的要求,对“高校毕业生”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对被聘用的“高校毕业生”,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试用期满未取得相应职业(执业)资格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3.凡涉及到年龄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0年11月2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截止到报名时,现役军人、试用期(服务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2021年及以后毕业的全日制普通类高校在读学生。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四、招聘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统一招聘”和“选聘”两种方式。 “统一招聘”岗位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 “选聘”岗位只采取面试方式进行,总成绩=面试成绩。 如某“选聘”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大于等于10:1,可根据报名情况在面试前增加加试环节,并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比例。加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五、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由唐山市第二医院人事科受理。 1、报名时间:2020年11月2日-3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报名地点:唐山市第二医院人事科; 报名地址:唐山市建设北路21号; 联系电话:0315-2058380。 2、报名要求。报名者需从网上下载填写并打印《附件2:唐山市第二医院2020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粘贴照片,本人签名必须手签);报名时必须本人亲自到场,须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和有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3张近期同版小2寸免冠照片(与报名表照片一致)和《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附件3)。应聘有方向要求岗位的考生,须提供至少一个佐证材料进行审核,如档案中能够证明研究方向的毕业生登记表、授予学位的审批材料、硕士研究生毕业论文、成绩单及其他佐证材料;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获得者需提供国家学历认证等相关证件材料;2020年毕业的考生如无毕业证、学位证可先提供《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考生务必按要求填报《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详见《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附件4)。考生对个人健康状况填报实行承诺制,承诺填报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凡隐瞒、漏报、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记入考试诚信档案,并依规依纪依法处理。 报考考生务必牢记填报个人健康信息时间、报名、领取准考证、笔试、成绩查询、面试等重要时间信息,并及时关注面试程序相关要求,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 3、资格审查及缴费。由唐山市第二医院人事科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现场确认。统一招聘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须缴纳报名考务费100元,选聘岗位不需缴纳考务费。 4、开考比例。“统一招聘”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1,对达不到比例的岗位,核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同时通知考生改报其它岗位或放弃报考。“选聘”岗位,不限开考比例。 5、笔试准考证发放。通过资格审查并缴纳报名考务费的考生,务于2020年11月6日由本人携带身份证到唐山市第二医院人事科领取准考证,不能由他人代领。 (特别提示:报名和考试期间请保管好个人证件和信息,以免丢失、被他人盗用或信息被恶意篡改等情况发生而影响报名考试。) 六、考试内容和流程 (特别提示: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一)“统一招聘”岗位的笔试 1.笔试内容 笔试包括两个科目:医学专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一张试卷,采用闭卷考试方法,全部为客观题(单选、多选、判断),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2020年11月7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以准考证载明的考试地点、考场为准。 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有效期内法定身份证件(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护照)、《笔试准考证》和《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附件3),方能进入考场,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3.成绩查询 考生可于2020年11月8日登录“唐山市人事考试网”查询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选名单及最低控制分数线。 我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笔试总体情况划定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对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按照进入资格复审人数与招聘人数2: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末位并列一并进入面试)。 (二)面试 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以《面试通知单》为准,请及时关注“唐山市人事考试网”。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线,面试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面试结束后,出现空缺岗位不再从笔试成绩人员中递补。按体检人数与聘用人数1:1的比例,依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 如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仍相同,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较高者,退役士兵,少数民族考生,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曾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奖励且受奖级别较高者。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程序,根据体检结果择优聘用。 七、体检、考核、公示、聘用 1.体检。相关事宜请关注“唐山市人事考试网”,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2.考核。考核由我单位负责组织实施。按照《公告》和《岗位信息表》中年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及其他岗位条件的要求,审查被考核人资格条件,验证核实有关证书、证明、报到证等材料;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做出“合格”或“不合格”结论。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3.公示。对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唐山市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聘用、公示期间放弃,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本面试组本岗位内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4.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提出聘用意见经主管部门核准后,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聘人员名册》,按照管理权限报人社部门审批后,办理编制、就业、流动、工资、社保等相关手续,并按有关规定签订《河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特别提示: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315-2058380(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附件:1、唐山市第二医院2020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2、唐山市第二医院2020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3、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 4、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
唐山市第二医院 2020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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