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客户端消息(记者 卢山)11月13日一早,唐山强盛石化产品运输有限责任公司长宁运输分公司的负责人杨立安就来到唐山市公安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经过生态环境、商务、公安、行政审批、财政等窗口的审批,成功为车队6辆淘汰的2013年柴油重型货车申请了8.7万元的补贴。他也成为了我市发放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汰补贴第一天,申请补贴的第一人。 据市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汰工作专班联合办公组副组长马志强介绍,即日起,2013年12月31日及以前在我市注册登记,并在2020年4月28日(含)经报废汽车回收公司拆解报废且于2020年12月31日前开具报废回收证明的(以开具报废回收证明之日为准),符合条件的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可以申请适当补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本补贴政策:1.经公安部门核实,在2020年12月31日以前(含)达到《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国家商务部、发展改革委、公安部、环保部令〔2013〕第12号)中规定达到强制报废标准的; 2.车辆所有人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以及其他财政供养单位的; 3.已享受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 4.因自然原因灭失或交通事故等导致直接报废的; 5.车主或车辆所有人与申请人(单位)名称不一致的; 6.其他不符合补贴政策要求的。 记者了解到,补贴业务受理时间为2020年11月12日至2021年5月30日,逾期不再受理。淘汰的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按车辆类型、使用年限、提前淘汰时间不同分别给予数额不等的资金补贴。具体为2020年4月28日(含)经报废汽车回收公司拆解报废至2020年12月15日期间(以开具报废回收证明之日为准),提前报废的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汰补贴标准为:2020年12月16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提前报废国三营运柴油货车,按相应标准的80%进行补贴(以开具报废回收证明之日为准)。 据悉,我市是全省第二个启动发放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汰补贴的城市。“我们车队的车到达了年限,就第一时间淘汰了车辆并申请了补贴,也算为环保做了点贡献。”杨立安说。“我们希望广大车主响应国家政策,早淘汰,损失少,早淘汰,补贴多。”马志强倡议。 记者在市车管所看到,生态环境、商务、公安、行政审批、财政等部门设立有联合办公服务窗口,为车主办理补贴资金申报、申领手续。据工作人员介绍,市车管所办理路南区、路北区、高新技术开发区辖区范围内提前淘汰车主资料的审核确认,符合条件的,补贴资金将直接存入车主本人的银行存折(卡)或单位账户。其他县(市、区)在本辖区政府设立的淘汰补贴资金联合办公服务窗口,负责办理本行政辖区范围内提前淘汰车主相关资料的审核确认。车主(或委托代理人)根据补贴条件据实提交《唐山市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汰补贴资金申报表》,申请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1.《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道路运输证》复印件; 2.车主为个人的,需提供车主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车主为单位的,需提供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3.与车主本人同名的银行存折(卡)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个人签名),单位需提交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4.由委托代理人办理申领手续的,必须提供车主全权委托书或单位法人全权委托书、全权代理人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开展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打赢蓝天保卫战的标志性战役。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载荷高,使用年限长、强度大,超标排放问题突出,是影响区域大气环境质量的重要因素之一。在国三及以下营运柴油货车淘汰工作中,我市将通过制定限行措施、加强执法监督、采取经济补偿等措施,促进淘汰工作顺利开展,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蓝天幸福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