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中心区2020年11月份河联园小区经济适用住房销售方案
唐山信息港 发表于:2020-11-21 10:55 复制链接 发表新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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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唐山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唐山市人民政府令〔2011〕3号文的有关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可销售房源和销售对象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销售房源
  销售房源为河联园小区经济适用住房,销售套数为52套,房屋结构为钢混结构,高层住宅,装修状况为毛坯房。
  二、销售对象
  纳入此批经济适用住房销售范围的申请家庭为,经三级审核两级公示,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申请家庭,共计43户。
  三、销售方式
  此批经济适用住房实行预售[(唐)房预售证第201301号]。
  四、销售价格
  保障面积内基准价格为3497.01元/平方米,是按照物价部门批准的基准价格确定;超出保障面积部分销售基准价格为4751.65元/平方米(扣除土地出让金248.35元/平米),是按照2017年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的同地段的市场平均价格确定,以上两部分价格均根据楼层、朝向等因素进行调整。
  五、销售地点和时间
  销售地点:唐山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一层大厅
  销售时间:2020年11月26日上午
  六、销售方法
  已纳入此批经济适用住房销售范围的申请家庭,由唐山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公开抽签确定选房顺序号,申请家庭依据选房顺序号,依次选购经济适用住房。
  七、销售程序
  (一)房源展示
  唐山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于2020年11月23日至24日,在唐山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大厅,提前展示此批销售房源。
  (二)抽取选房顺序号
  唐山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负责组织此次公开抽签仪式,申请家庭公开抽签确定选房顺序号。唐山市住建局派出纪检委员及到场的申请家庭对此次经济适用住房配售抽签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三)选房
  符合此批购买条件的申请家庭,凭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等有效证件依照已经抽取的选房顺序号,依次选购经济适用住房,经双方现场确认无误后,签字确认已选取的经济适用住房房号。因个人原因放弃选房(含因各种原因未按规定能到场选房的),视为自动放弃此批购买资格。
  选房时间安排:
  2020年11月26日上午01号至20号
  2020年11月26日下午21号至43号
  (四)合同签订
  申请家庭持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等有效证件在指定时限内到唐山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大厅办理计价手续,缴纳购房款,签订《唐山市经济适用住房销售合同》。未按照规定时间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此批购买资格,所选房屋将被继续进行销售。
  已享受保障住房的家庭需在退出保障性住房后,持退出手续,交款、签订《唐山市经济适用住房销售合同》。
  (五)办理入住手续
  申请家庭交清购房款后,持《经济适用住房入住通知单》、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到河联园小区物业管理部门办理入住手续。
  八、组织实施
  此批经济适用住房的销售工作由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指导组织,由唐山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具体负责实施。
  二0二0年十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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