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四级高级法官,执行裁决审判庭副庭长刘学军(正科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丰南区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唐山市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丰南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丰南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受贿罪对刘学军决定逮捕。
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7074次查看 0评论
6162次查看 0评论
4848次查看 0评论
唐山市教育局发布教辅材料征订咨询监督电话
建设路与体育馆道口(南进口)车道划分发生
唐山公交充值网点2026年清明放假1天
唐山公交于3月29日起开通5条、调整2条,取
3月25日6时起唐山市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
唐山中心医院招聘4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