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9日,国家文化和旅游部召开推动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座谈电视电话会。会议公布了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15个示范城市、60个试点城市名单,唐山入选首批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名单。
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试点期限为2年,建设工作的责任主体单位是城市人民政府,重点任务包括四个方面:强化政策保障,构建文化和旅游消费良好政策环境;增强供给能力,提高文化和旅游产品、服务供给质量;优化消费环境,提高文化和旅游消费便捷程度;创新业态模式,拓展文化和旅游消费新空间新时间。
开展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城市评选、试点创建工作,是国家文化和旅游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三部委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激发文化和旅游消费潜力的意见》(国办发〔2019〕41号)的具体举措,目的是督促示范城市、试点城市加强对文化和旅游消费工作的组织领导,因地制宜、改革创新、特色发展,积极培育壮大文化和旅游消费新业态新模式,全面提升文化和旅游消费质量和水平,推动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助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
前期,我市积极对照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第一批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申报评选工作要求,上报了《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申报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工作方案》。今后,我市将对照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标准和重点任务,认真落实工作方案,进一步加强政府主导,强化部门协作,稳步推进试点工作,促进唐山文化和旅游消费高质量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