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丰润区人民医院、丰润区中医院、丰润区第二人民医院招聘检验人员的公告
为满足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检验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式和数额
面向社会统一招聘。共招聘检验工作人员11人,其中丰润区人民医院招聘检验人员4人,丰润区中医院招聘检验人员2人,丰润区第二人民医院招聘检验人员5人。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招聘岗位为检验专业,学历为全日制普通类本科及以上学历;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近三周内无疫情中、高风险地区行程,无接触中、高风险地区人员经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邪教习练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2021年1月23日,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实行线下报名。
1、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21年1月25日8:00至1月29日17:00;
报名地址:唐山市丰润区人民医院人事科(门诊八楼804房间);
报名期间咨询电话:0315-5172591(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3:30-17:00)。
2、报名者需要提交以下资料:
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一周之内核酸检测报告等相关证件。
3、面试:通过面试人员进入体检程序,体检不合格者按顺序依次递补。
四、招聘人员待遇
本次招聘性质为临时聘用人员。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工资3500元/月。试用期满表现优秀考核合格的,可在双方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继续聘用;表现特别突出的,用人单位报请批准可按劳务派遣方式办理入职手续。
2021年1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