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人社局、总工会、国资委、工商联联合印发了《唐山市劳动关系“和谐同行”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充分发挥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四家”职能优势,共同推进“三个打造、四个实施”,着力维护劳动者权益、促进企业发展,实现全市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打造金牌协调劳动关系社会组织。在全市范围内选树3家金牌协调劳动关系社会组织,正确引导社会组织积极主动参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为中小企业和劳动者提供劳动关系公共服务,推进劳动关系治理能力提升。
打造金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全市打造10家高水平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进一步夯实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工作基础,提高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信息化水平,最大限度地将劳动人事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打造金牌劳动关系协调员。每年打造10名金牌劳动关系协调员,扩大劳动关系协调员覆盖企业面,提高劳动关系协调队伍服务水平,进一步发挥劳动关系协调员在劳动关系政策服务、监测预警、矛盾化解等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实施和谐企业培育共同行动计划。对企业进行点对点培育指导服务,提高企业劳动用工管理水平,每年培育4户以上具有影响力的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典型。
实施服务新企用工计划。每年为300户新注册企业提供用工指导,帮助企业有效防范用工风险,提高用工管理水平,从源头上预防化解劳动关系矛盾纠纷。
实施重点企业用工指导计划。建立完善对用工规模较大企业的用工指导服务机制,指导特殊困难企业采取多种措施稳定工作岗位,发挥集体协商重要作用,与职工共渡难关,有效防范化解劳动关系矛盾风险,稳定劳动关系。
实施企业薪酬指引计划,健全劳动力市场工资价位信息体系,指导企业运用集体协商机制等,优化企业工资收入分配指导服务。深化国有企业工资分配制度改革,完善国有企业市场化薪酬分配机制,建立健全按业绩贡献决定薪酬的有效激励约束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