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禁止在唐山南湖旅游景区放生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生态水域治理,营造良好稳定的水文生态环境,全力冲刺国家5A级旅游景区创建,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景区管理规定,即日起,禁止任何组织和个人在唐山南湖旅游景区及其水域(大小南湖)内放生。对违反规定的组织和个人,将结合相关执法部门进行严肃处理。
良好的生态环境需要广大市民共同维护。让我们树牢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携手共建最美家园。
监督举报电话:0315-6371210
特此通告。
唐山市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3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