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1日下午,我市召开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2021年全体会议,听取2020年唐山市住房公积金工作情况,审议通过《唐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试行)》及有关事项。
2020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和“33458”工作思路,坚持“争第一、创唯一”目标导向,深入践行新发展理念,统筹推进疫情防控与业务开展,为助力实现“六稳六保”工作大局作出了积极贡献。截止到2020年底,全市累计归集公积金790.06亿元,累计提取419.19亿元,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556.7亿元,位居全省第一位。当年归集90.38亿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58.42亿元。中心累计上缴资金36.25亿元。我市住房公积金综合发展指标全国排名第八位,位列全省第一位,2020年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位列全省第一位。
即将实施的《唐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试行)》立足于《民法典》的颁布和国家住房公积金管理制度,深入贯彻落实了中央和省市有关决策部署和“房住不炒”的定位,结合唐山实际,从完善制度建设、夯实管理基础、规范业务管理、强化服务保障等方面入手,建立了一整套规范完善的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了业务管理的内控建设,全面提升了各项工作的管理水平,使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步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会议要求,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抓好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责任感。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坚定不移贯彻落实“房住不炒”定位,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充分发挥住房保障功能。突出保障与服务主题,最大限度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优越性。加大政策宣传和依法催建催缴工作力度,聚焦新市民住房问题,努力做到应建尽建、应缴尽缴。综合研判房地产市场形势和消费群体,支持满足住房消费。以群众办事方不方便、满不满意作为衡量日常工作的根本标准,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继续深化完善保障资金安全和防范贷款风险的各项内控制度,全力推进各项工作,确保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紧盯廉政风险点和工作风险点,加强防控措施落实,确保公积金管理工作安全、稳健、规范运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