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冶区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关于全面使用社会保障卡发放社保待遇的通知 我区各参保人: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关于全面推广应用社会保障卡发放社会保险待遇的通知》(冀社险函〔2021〕32号)文件要求,现就我区全面使用社会保障卡发放社会保险待遇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员范围
在我区领取社会保险待遇,但仍未使用社会保障卡的人员。(包括企业养老保险、机关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待遇人员)
已通过社会保障卡领取待遇人员无需再次办理。
二、工作安排
1、请各参保人提前持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到相应的银行网点(社会保障卡正面标有银行名称)激活金融功能并设立密码。
2、没有申办社保卡的参保人请即时申办并激活金融功能,确保社保卡金融功能正常使用后方可正常领取社保待遇。
3、已激活社保卡金融功能6个月以上,但并未用社保卡领取社保待遇的参保人,请尽快动帐一次(支付宝微信交易均可),如果无法动帐,则需要到银行柜台处理,确保社保卡金融功能正常使用后方可正常领取社保待遇。
4、参保人在银行激活社会保障卡金融功能后,请耐心等待。省社保中心将通过系统分批进行账户信息变更工作。无需到我中心进行登记,无需到各乡镇街道变更。
三、其他情况说明
(一)80岁以上高龄人员未做强制要求。
(二)如果您使用的是中国银行银行卡,且每月领取148元及以上待遇,即为我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人员。
古冶区社会保险服务中心
2021年4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