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滦南县公安局发布公告,请尚未报案且投资参与过这些项目的朋友赶紧去公安局登记报案 滦南县公安局 关于侦办“12.10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公告 滦南县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正在侦办“12.10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为保障投资群众的合法权益,查明案情,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请尚未报案且投资参与太华教育、众核世界、核动力等项目的本地群众携带相关资料,到滦南县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报案登记,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取证,此次报案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8日。
报案时需如实向公安机关提供如下资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2、宣传资料、投资凭证
3、参与投资时所使用的银行卡交易明细;
4、报案人应事先统计好投资金额、收益金额、实际损失情况。
请广大投资群众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取证,不信谣、不传谣、不参与各类非法聚集活动,通过合理合法途径反映情况和诉求。
联系人:周警官 刘警官
电话:0315-4110898
地址:滦南县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滦南县南大街10号)
滦南县公安局
2021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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