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流动人员办理外地调入高、中、初级资格证书的通知
唐山信息港 发表于:2021-5-8 20:20 复制链接 发表新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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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人才交流中心关于流动人员办理外地调入高、中、初级资格证书的通知

凡是在我省外市通过评审(认定)取得的中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资格调入我市后,须办理外地调入手续;凡是在我省通过评审取得的正高(副高)不需办理外地调入手续。外省通过评审(认定)取得的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须办理外地调入手续,中级及以下报市职改办认定,高职须报省职改办认定。

一、换证范围

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发证机关(钢印)是唐山市职改办或河北省职改办以外的须办理外地调入手续(在我市代理的参加外市评审(含考试)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我市不承认其资格)。

二、所需材料

1、《外地调入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审查认定表》两份,A4纸打印(下载相应级别的表格,附件分为中职、初职和高职);

2、毕业证原件;

3、原资格证书;

4、职称评审(认定/呈报)表原件,同时需要提供评审通过的批文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有效证明(含发文机构网页版查询结果);

5、与原申报职称时的用人单位签定的劳动合同及解除劳动关系材料(从档案内复印,盖章);

6、转递档案通知单复印件(从档案内复印,盖章);

7、近期免冠小二寸彩色照片一张(不限底色,背面写上“姓名+出生日期”)。

在我市各县区职改办认定通过的助理级职称须提供以上1-4项材料。档案调入我中心的须提供以上1-7项材料。

三、填表说明

1、何时何地何单位调入:指的是档案存入到唐山市人才交流中心的情况,XX年XX月由XX市(或县/区)人才交流中心(或XX单位)调入我处(日期和原机构名称见档案内转递档案通知单,可现场复印时再填写);

2、何时何地曾聘何专业技术职务:指的是XX年XX月XXXX职改办(单位)认定(或评审)为XX专业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

3、单位意见:手工填写“以上情况属实,同意该同志办理外地调入认定手续。”现单位负责人手工签名盖公章;

4、备注:填写批文发放部门的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以上内容除“单位意见”栏须手工填写外,其它内容可机打或手填。

四、时间安排

提交材料先发送至指定邮箱rsdlbzc@163.com,审核无误后再至现场交材料

现场提交材料时间:2021年5月7日至5月21日(公休日除外,办公时间9:00-12:00,13:00-17:00)。

办公地点:唐山市民服务中心B区3号门 (叫号办理)

附件:请登陆“唐山人才网www.tsrcw.com-公共通知或人事代理”下载

唐山市人才交流中心

2021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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